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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扩展资料退休金双轨制的形成: “双轨”的形成,则是历史和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制,还是执行均为退休前75%的“单轨”。 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制度的改革也相应划出了“国企—集体企业—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备受争议的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 而另一方面,养老保险长期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导致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难言沟通衔接。还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养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金双轨制
2,退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退休金双轨制什么意思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扩展资料退休金双轨制的形成: “双轨”的形成,则是历史和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制,还是执行均为退休前75%的“单轨”。 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制度的改革也相应划出了“国企—集体企业—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备受争议的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 而另一方面,养老保险长期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导致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难言沟通衔接。还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养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金双轨制
4,养老保险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指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养老保险双轨制出台背景: 1、从199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调整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则按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的90%调整。 2、公务员退休金增加还受益于1993年和2006年两次工资改革,特别是2006年“工资套改”主要体现在工龄和职务上:工龄越长,职务越大,则涨幅越大,退休工资也按照这个涨幅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扩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1、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2、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3、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养老金双规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养老金
5,双轨制是谁提出来的
“价格双轨制 ”目前至少有四个版本在流行,中间涉及到一次学术会议、两份文件以及包括官员、学者、经济学家在内的多位当事人。 版本之一:华生:“这是五人讨论的结果,我是其中的代表”。 提到“价格双轨制”就不得不提到1984年9月的浙江莫干山第一次中青年经济科学工作者讨论会。会议分了8个组,讨论了不同的问题,尤以价格小组的讨论会广为人知,按照参会人员之一华生的说法,各个主要机关和中央的主要秘书都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打破了计划价格的坚冰,这是目前较为广泛的一个版本,华生说建议实行“价格双轨制”是他和罗小朋、何家成、张少杰、高粱在莫干山会议小组讨论时得出的结论。会议期间,他代表小组发言,并在与主张继续实行计划价格的“调”派和主张完全放开价格的“放”派争论时占据上风,得到与会的支持,派他去向当时的国务委员、中央物价小组组长张劲夫汇报,得到首肯,被中央批准与采纳,进而成为风行整个80年代的一项重要政策。为了印证这一观点,华生指出,发表在1985年4月的《中国青年》上的文章《到2000年我46岁》,是对此的真实回顾。《中国青年》杂志社是当时会议的主办单位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樊平写道:“这次莫干山会上,他(指华生)和何加成、蒋跃、高粱、张少杰四位同学一起又讨论撰写了那篇有关价格改革的论文。”第一次价格双轨制的提出是在莫干山会议上五人讨论的结果,此为版本之一。 版本之二:罗小朋:“历史的事实是,我首先提出了‘价格双轨制’。” 而与华生同在一个讨论小组的成员罗小朋则有不同的看法,罗小朋认为,历史的事实是,“价格双轨制”的观点,并不是五人讨论的结果,而是他在会上第一个提出来的。此为版本之二。 远在美国的罗小朋在邮件中说,莫干山会议的时候,华生和何加成在他主持的那个小组。“根据我的记忆,他们当时的论文,倾向于放开价格。他们的论据是,中国城市居民不同收入组的支出结构比例高度一致,因此,如果把工资指数化,放开物价就不会有什么风险。这种观点在今天看来是十分幼稚的。我根据自己在河北进行价格放开试点的经验反驳他们的时候,指出计划价格和自由价格都是行不通的,只有搞双轨价格。我相信,他们是从此开始与当时研究生院的同学,包括高粱一起讨论双轨制,产生了支持双轨制的一系列论点,并由华生带头在自由辩论中战胜了田源代表的‘调派’,也就是计划价格派和张维迎代表的‘放派’,即自由价格派,双轨制因此成为莫干山会议的主流观点。” 罗小朋还提到了另一位见证人,“多年前,我曾经与高粱有过一次对话,我曾经告诉过他,是我在小组会上首先提出‘双轨制’,我现在还记得高粱说:怪不得过去从来没有听见华生说起双轨制。” 在罗小朋看来,华生对价格双轨制的贡献在于他的口才,“他把这个思路变成会议的主流思路,并且对于说服中央人起了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当时的青年一代中,他的功劳确实是最大的,他应该是‘双轨制’当之无愧的代表人物”。 版本之三:张维迎:“早在莫干山会议前我就写出了‘价格双轨制’文章,并由于这篇文章入选莫干山会议。” 第三个版本涉及到的人物是北京光华管理学院现任院长张维迎,他也是莫干山会议的参会者之一,会议之后,他声名鹊起,崭露头角。 和华生罗小朋认为的不同,张维迎认为他在莫干山会议之前就提出了“价格双轨制”。 张维迎的秘书杜鹏为此了三份,其中一份是张维迎发表在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能源组内部《建议》中的《以价格体制的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一文,这是张维迎“价格双轨制”提法的原始文件。文章完稿于1984年4月21日,发表在1984年6月,比莫干山会议早了3个月。张维迎是因为这篇文章入选莫干山会议的。记者看到,文章中的一段话是:“价格体制改革的具体办法,可以参照农副产品价格改革的办法,实行双轨制价格,旧价格用旧办法管理,新价格用新办法管理,最后建立全新的替代价格制度。与价格调整相比,价格体制的改革是一个连续的近过程。问题不在于第一步是否就完全合理,问题在于它是不是趋向于合理。”这份文稿被华生称为“孤本”,即只有张维迎有这份原件,“其他人都没有见过”。不过,经记者查阅,莫干山会议后《经济日报》于1984年9月29日选登了四篇会议论文,其中张维迎的《价格体制改革是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摘录自前述一文。 张维迎还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写到:“尽管我本人在1984年4月就提出并系统论证了双轨制的改革思路,但双轨制实际上是随着1980年代初经济结构调整、地方分权及乡镇企业的出现而自发产生的。我的贡献在两点:第一,明确把市场价格制度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第二,把自发产生的双轨制现象从理论上提升为自觉的价格改革道路。这类似大禹治水中把‘堵’转变为‘疏’的思路。” 既然张维迎在莫干山会议前就提出了“价格双轨制”,那么为什么会议中却又摇身为“放”派,主张放开价格?张维迎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写到:“‘放’是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核心。”“不明白这一点,就说明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双轨制改革。”与张维迎交往较多的财经评论员岑科说,“放”是张维迎历来的主张,但这个目标很难一步到位,所以他才提出“价格双轨制”,作为改革的过渡方式。至于过渡期有多长,据岑科的观察和阅读,张维迎“没有明确提及”。而对于为何直到90年代时才提出自己曾写过这篇文章时,岑科表示,这是个“伪问题”,“当初谁也想不到会有后来的争议,当然不会刻意说自己的文章比别人的观点提得更早。只是有了争议,才有澄清的需要,才会去查证谁的文章比谁的观点提得更早。” 但华生认为,张维迎发表在《建议》中的文章其实“和改革没有多大关系”。所以,“并不能算数”。 版本之四:成致平:“是吕东首先提出了‘价格双轨制’的概念。” 从1982年到1990年,曾担任9年物价局局长的成致平肯定地说,首先明确提出价格双轨制概念并使之普及化的,是前经委主任吕东。他提出来的时候,是1984年,成致平此时担任物价局局长。至此,这成为本文的第四个版本。 成致平说,价格双轨制首先是从石油行业开始的,当时,石油产量上不去,1981年,决定在石油行业实行包干,包干以内一个价,超出一个价,计划内100元/吨;超产的644元/吨,这种价格的差距就是“价格双轨制”。100元/吨是国内的收购价,644元/吨是国际的市场价。这也是为了防止石油外流,采取的出口转内销的办法。1984年开始在其他国民生产方面实行“价格双轨制”。 成致平在《价格改革三十年》中提到,石油行业搞了几年以后,为了解决领域里的困难,经委决定在其他生产方面推广价格双轨制,让价格双轨制得以普及。他说,这里的“经济委员会”就是特指当时的经委主任吕东。
6,价格双轨制的历史演变
中国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是在1979年价格改革以来逐步发生与发展的。国务院于1981年批准对超过基数生产的原油,允许按国际市场价格出口;1983年批准对石油、煤炭超产部分实行加价出售;1984年批准工业生产资料的超产部分可在加价20%以内出售;1985年取消了原订不高于20%的规定,超产部分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1988年对主要工业生产资料规定了最高限价;1989年对橡胶、炭黑等工业生产资料的双轨价格“并轨”,即把两种价格并为一种价格,有的商品并入国家定价,有的商品并入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