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标会 是什么意思
- 2,台湾起会,跟会什么意思
- 3,什么叫做真正的学习?
- 4,学习可以使人进步吗?
- 5,请问台湾节目里提到“某某被倒会了多少多少钱”,请问“倒会”是什么意思?
- 6,台湾 “标会” “倒会”是什么意思?
- 7,台湾说的“会钱”是什么意思?
- 8,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吗
- 9,什么情况下可以定为诈骗罪?
1,标会 是什么意思
标会就是几个人相约以资金互助
发起人称为会首,他是所有会员中的灵魂人物
其他参加标会的人称为会脚或会员,例如某会会脚有23人。
会首必须先讲好这是每月或每季开标一次,台湾通常以月标会最多
然后约定月标金若干,例如每月10000元
第一个月,第一次聚会投标,一定是会首某甲得标。
得标人即称为死会,尚未得标者称为活会。
每一个会员都有得标一次的机会。
所有会脚必须缴交10000元给会首,因此某甲可一次借得230000元
实际上凡是会首即享有无息借款的权利
.
第二个月,第二次聚会投标,22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
假设某乙出价800元最高,第二个月即由某乙得标
某甲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某乙
其他22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800=9200元给某乙
所以某乙可以一次借得10000+9200*22=212000元
尔后某乙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
第三个月,第三次聚会投标,21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
假设某丙出价1200元最高,第三个月即由某丙得标
某甲某乙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某丙
其他21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1200=8800元给某丙
所以某丙可以一次借得10000*2+8800*21 = 204800元
尔后某丙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
第四个月,第四次聚会投标,20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
假设某丁出价900元最高,第四个月即由某丁得标
某甲某乙某丙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某丁
其他20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900=9100元给某丁
所以某丁可以一次借得10000*3+8900*20 = 208000元
尔后某丁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
以此类推,直到最后剩下一人某戊从未得标
此人在最后第24个月时必定得标,因其他所有会脚都已死会故也
所有前面23人都必须缴交10000元给某戊
某戊可以一次借得230000元,跟当初会首某甲拿一般多
.
上例中
由於活会会员每月缴交会款是约定标金10000元扣除当月得标利息
这种会就称为内标会
内标会的死会会员每月缴10000元,活会会员每月缴会款金额不一致
.
如果当初约好活会会员每月须缴交约定标金10000元
死会者尔后每月缴交10000加上自己当初得标时所写之利息
这种会就称为外标会
外标会的活会会员每月缴10000元,死会会员每月缴会款金额不一致
.
以上是一个顺利完成的标会例
.
如果得标的某丙缴交几次本息之后,
就开始出现逾期缴交会款行为
我们就称此会为出险会
如果某丙不再缴交会款
我们就称此会被某丙倒会
.
会首因为一开始就得标,倒会的风险最大。
所以参加标会的人,须先看会首的人品及还款能力
如果是其他会员倒会,会首必须负责善后代缴
上例某戊是一路缴会款23次,一直到第24个月才揽尾会
他被倒会的风险是所有人当中最高的
如果没被倒会,他的投资报酬率也是所有人当中最高的
.
如果发现标会当中有人缴会款不正常,有倒会疑虑时
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抢标,让自己死会,先把会款一次借进来
死会的人就不怕被人倒会了。因为所有会款已先进入口袋。
只有活会的人因只付出从没拿钱回家,才会怕被人倒会
.
标会是地下金融,会员彼此不熟识时最易出险
但是标会也可以营造成非常温馨的互助会
从前台湾乡下得标人会摆一桌酒席请大家吃饭
每个月聚餐一次,等於轮流做东,大家联络感情,其乐也融融
一直到今天,连大学里的教授们,也还用起会来互相融通资金
这是一种以感情为基础的互助组织,没有太苛板的5P徵信调查
台湾是以民法来规范标会行为
2,台湾起会,跟会什么意思
起会的这个会。。。就是互助会。朋友,同事,亲戚间互相帮助的合会,当你需要用钱时候,不需要向朋友,亲戚借钱而能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
标会由一人发起(会首)招揽会员大部分是亲戚朋友或同事,订定金额.底标和标会的日期(以每年或每月的某一日为标会日),标会的方式(分内标和外标)标会地点大部分在会首家里由会首造名册分送参加者
例如:标会的金额是10000元底标500,参加者连会首是21人每月15日开标
首期由每位会员缴交10000元给会首共20万元给会首使用,每月15日有意标会者到会首家写标单以排列方式开启标单金额高者得(最少在500元以上)假设为1千元得标,
内标者:未得标者缴交9千元由会首收取交给得标者,得标者为死会议後不得再参与标会并每期与会首同交1万元给以後的得标者
外标者:未得标者缴交1万元由会首收取交给得标者,得标者为死会议後不得再参
与标会并每期交1万1千元给以後的得标者,会首还是交1万元给以後的得标者
也就是会首和早标到的会员得到资金的运用,晚标到者赚取利息
3,什么叫做真正的学习?
我认为真正的学习就的喜欢学习,会学习,学以利用。每人都有自己的方法, 要自觉学习,对自己了解,薄弱的地方要努力,而且兴趣很重要,培养兴趣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时钻研进去了就会产生兴趣。有了学习的兴趣也就喜欢学习了。在学习中一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学习上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自己要有信心,相信自己,试着去做,勇于挑战;还要有积极向上,坚持不解的学习精神。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边学边思考。我看过一个学习博客不错,就是李晓鹏写的,博客里有学习的心得还有博主总结的学习心得体会,都很实际的,有空你也看看吧!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希望能够帮助你吧!
4,学习可以使人进步吗?
学习是我们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学习,知识才会更加丰富,思维才会更加敏捷,我们才能不断进步。有言道: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学习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学无止境啊!古人云:“学习使人进步”,学习和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学习有很多种,如何坚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重要的是自己是否创造出一种学习的氛围、学习的环境、学习的空间,因为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不能让环境适应我们,只能我们适应环境。在当今社会中的人,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5,请问台湾节目里提到“某某被倒会了多少多少钱”,请问“倒会”是什么意思?
”会”,是民间的一种存集资聚款方式.这种方式一般是为了一些急需要钱的时候.会”还他为”死会”和”活会”.”会”是有个人带头,找了很多朋友,每个人每个月都要固定拿出一些钱(钱多少是由和带头的人商议的)给带头的人,而每个月收聚的钱,是由带头人交给其中一个人已经与带头约定好的那个人.而这个人已经收到了这笔钱的话,那么他现是就是”死会”,以后就不能再拿到钱,而且以后每个还要继续直到这个”会”完为止(这有点像房子按接付款).活会”就是每个月都有恭,还未从带头人那收回.这种时间性一般不会很长.主要是看人的数量来决定.
倒会”就是这个带头的人跑了或者中间出了什么事,倒置了这个”会”不能继续下去,使以下有些人无法拿到应拿的钱.
6,台湾 “标会” “倒会”是什么意思?
标会就是几个人相约以资金互助
发起人称为会首,他是所有会员中的灵魂人物
其他参加标会的人称为会脚或会员,例如某会会脚有23人。
会首必须先讲好这是每月或每季开标一次,台湾通常以月标会最多
然后约定月标金若干,例如每月10000元
第一个月,第一次聚会投标,一定是会首某甲得标。
得标人即称为死会,尚未得标者称为活会。
每一个会员都有得标一次的机会。
所有会脚必须缴交10000元给会首,因此某甲可一次借得230000元
实际上凡是会首即享有无息借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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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月,第二次聚会投标,22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
假设某乙出价800元最高,第二个月即由某乙得标
某甲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某乙
其他22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800=9200元给某乙
所以某乙可以一次借得10000+9200*22=212000元
尔后某乙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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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月,第三次聚会投标,21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
假设某丙出价1200元最高,第三个月即由某丙得标
某甲某乙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某丙
其他21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1200=8800元给某丙
所以某丙可以一次借得10000*2+8800*21 = 204800元
尔后某丙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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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月,第四次聚会投标,20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
假设某丁出价900元最高,第四个月即由某丁得标
某甲某乙某丙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某丁
其他20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900=9100元给某丁
所以某丁可以一次借得10000*3+8900*20 = 208000元
尔后某丁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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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类推,直到最后剩下一人某戊从未得标
此人在最后第24个月时必定得标,因其他所有会脚都已死会故也
所有前面23人都必须缴交10000元给某戊
某戊可以一次借得230000元,跟当初会首某甲拿一般多
.
上例中
由於活会会员每月缴交会款是约定标金10000元扣除当月得标利息
这种会就称为内标会
内标会的死会会员每月缴10000元,活会会员每月缴会款金额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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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初约好活会会员每月须缴交约定标金10000元
死会者尔后每月缴交10000加上自己当初得标时所写之利息
这种会就称为外标会
外标会的活会会员每月缴10000元,死会会员每月缴会款金额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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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一个顺利完成的标会例
.
如果得标的某丙缴交几次本息之后,
就开始出现逾期缴交会款行为
我们就称此会为出险会
如果某丙不再缴交会款
我们就称此会被某丙倒会
.
会首因为一开始就得标,倒会的风险最大。
所以参加标会的人,须先看会首的人品及还款能力
如果是其他会员倒会,会首必须负责善后代缴
上例某戊是一路缴会款23次,一直到第24个月才揽尾会
他被倒会的风险是所有人当中最高的
如果没被倒会,他的投资报酬率也是所有人当中最高的
.
如果发现标会当中有人缴会款不正常,有倒会疑虑时
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抢标,让自己死会,先把会款一次借进来
死会的人就不怕被人倒会了。因为所有会款已先进入口袋。
只有活会的人因只付出从没拿钱回家,才会怕被人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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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会是地下金融,会员彼此不熟识时最易出险
但是标会也可以营造成非常温馨的互助会
从前台湾乡下得标人会摆一桌酒席请大家吃饭
每个月聚餐一次,等於轮流做东,大家联络感情,其乐也融融
一直到今天,连大学里的教授们,也还用起会来互相融通资金
这是一种以感情为基础的互助组织,没有太苛板的5P徵信调查
台湾是以民法来规范标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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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了半天如果还不懂
最好的办法就是明天就去找十几个朋友起个会
两次投标下来,您就立即搞懂标会的奥妙
若再有朋友配合倒会,你将变成精通标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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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7,台湾说的“会钱”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种在台湾民众缺钱急用快速集资,或者储蓄的方法。
例如某人缺钱急用差了20万,於是招集亲朋好友20个人,每人每月出1 万元,刚好20 期。
那发起人称之为会首,它除了能拿到全额之外以後还要负责收款。
那从第一期之後如果有人或多人急需用钱,他们可以通过竞标方式,看谁的底价最低。
例如某人以8500得标,那在那一期以後未投标的人只要交8500元。
如果一但得标以後每期都要交一万元。
以这种方式集资别人会评估会首、发起人的财力、信用。否则会有卷款失踪。
另外也会评估其他参与人的信用否则也会收不到钱。
8,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吗
这个问题大概是老百姓中遇到最多的一个问题了,因为实践中太多人利用骗的手段向别人“借”钱了。但实践中几乎很少有人因为上述“借”钱方式被当做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来定罪了。究其原因就是,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借钱”本身客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什么呢,一是“借”钱有证据,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无证据。一般借钱都有借条,借条是借贷关系最佳的证明,同时也是不构成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的最有利证据。二是借款人客观上不具有非法现有的目的。很多借款人在出了事情后选择的是躲避,不接电话,找不到人,但一旦找到后大多数都承认借钱的事实,而且几乎没有人会傻乎乎的说这钱我还了一般都是说,我现在没能力还,等我有钱了肯定还,这也就否定了非法占有的定性。刑法讲究罪刑法定,罪与非罪需要严格的主客观证据对应。因此,绝大多数借贷都不会被受理成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最近看到我上提关于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民间借贷的问题比较多,其中有一些提问者想不通,为什么有些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明明是编造理由骗自己借对方钱却不构成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我下面我简单说一下。编理由借钱之所以不宜定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关键在于构成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罪的主观要件上,即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然是借款,因此就不能想当然地推定借款人有非法占有目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通过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执行房产车辆收入等。当然这也并不绝对,当借款人的借款数额远远超过自己的资产和收入以致于使得债权人长期实现不了债权,出现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或许有人会反驳,骗取贷款罪也是编理由借钱为什么就构成犯罪,是不是国家对银行特别保护?没错,国家是对银行特别保护,所保护的法益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拓展资料】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根本不考虑是否可以偿还,经常向出借人许诺支付高额利息,在拿到借款后进行赌博、挥霍,这些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民事纠纷,而是涉嫌犯罪。本文探讨一下借款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与民间借贷的界限,什么情况会构成借款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借款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的法律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借款合同,如果一方存在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行为,那么就会触犯《刑法》规定的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罪。《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需要处以刑罚。注意一下,是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都有可能构成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罪。举两个例子,甲向乙借钱,一开始就不想偿还,拿到钱后进行赌博,最后导致无法偿还,甲是在签订借款合同的过程中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罪。再来一个例子,丙买丁的房子,约定丙先交首付,并约定在丁拿到房产证(拆迁房)后,丙再支付剩余房款,丁后面伪造了一个房产证,让丙支付剩余房款,后面丁跑路,此时丁就属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根据立案标准,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2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追诉。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关系举两个例子,让大家看下什么是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什么是民事欺诈。甲将房子卖给乙,许诺这是一间只有5年房龄的房屋,乙就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发现,该房屋已经超过25年,甲的行为就属于民事欺诈。丙将房子卖给丁,但该房屋并不是丙的,丙和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拿到首付款后消失,此时,丙构成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一般来说,认定是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还是民事欺诈,要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实际上,民事欺诈中,也会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前面的例子,甲卖房给乙,谎称房屋只有5年楼龄,但实际有25年楼龄,对于这中间的差额,甲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这种一般会被认为是民事欺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了借款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的情形,公安机关一般都不会认定为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因为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需要从客观入手,经常需要分析很多的细节,才能得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拿到借款后,不按约定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赌博、挥霍,最终导致无法偿还的,应当认定为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提醒一下,出借款项时,一定要让借款人写清楚借款用途,并且要写得细一点。总结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与民事欺诈并不是对立关系,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实施了欺骗行为,小心构成合同民间会钱倒了是诈骗。对于那些经常借钱的人来说,也不必过于担心,即使在借钱时真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缺乏证据,司法机关并不会处理。而对于出借来人讲,注意保留好对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实施欺骗行为”的相关证据,以便提高刑事立案的成功率。
9,什么情况下可以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问题中描述的行为不属于诈骗。标的物上可以同时设立多个抵押权,如果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抵押权人都有权主张权利。登记了的抵押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获得清偿;如果都没有登记,那么成立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根据题中描述,你的抵押权成立在先,如果你的抵押权登陆了,那么你优先主张权利;如果你的没有登记,小贷公司的登记了,那小贷公司的抵押权优先;如果都没有登记,还是你的抵押权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