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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没有《绝缨者言》的原文及翻译

·有没有《绝缨者言》的原文及翻译

原文:
楚庄王赐其群臣酒.日暮酒酣,左右皆醉.殿上烛火,有牵王后衣者.后扢冠缨而绝之,言于王曰:"今烛灭,有牵妾衣者,妾扢其缨而绝之,愿趣火视绝缨者.''王曰:"止!''立出令曰:"与寡人饮,不绝缨者,不为乐也.''于是冠缨无完者,不知王后所绝缨者谁.于是王遂与群臣欢饮,乃罢. 后吴兴师政楚,有人常为应行,五合战,五陷阵却敌,遂取大军之首而献之.王怪而问之曰:"寡人未尝有异于子,子何为于寡人厚也?''对曰:"臣先殿上绝缨者也.当时宜以肝胆涂地,负日久矣,未有所效.今幸得用于臣之义,尚可为王破吴而强楚.''

翻译:
楚庄王宴待群臣,天晚时群臣喝酒尽兴,人都醉了。大殿上火烛灭了,有人暗拉王后的衣裳,王后扯断了这人的帽缨,对楚王说:“刚才火烛灭时,有人拉我的衣裳。我扯断了他的帽缨,请快点火查看帽缨断的人。”楚王说:“不要燃火!”立刻下令:“今日大家与我欢乐饮酒,谁的帽缨不断,表示他还不尽兴。”于是群臣都自动把帽缨扯断了,于是楚王与群臣欢饮后才散席。后来吴国出兵攻打楚国,有个人常常打头阵,楚国与吴国五次会战,他五次攻破敌人行阵打退敌人。楚王奇怪地问他:“我不曾优待于您,您为什么对我这么好?”那人说:“我就是大殿上帽缨被扯断的人。”

2,楚庄王绝缨的作品原文

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懽。”群臣百有余人皆绝去其冠缨而上火,卒尽懽而罢。居三年,晋与楚战,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首却敌,卒得胜之,庄王怪而问曰:“寡人德薄,又未尝异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对曰:“臣当死,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加诛也;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而不显报王也,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湔敌久矣,臣乃夜绝缨者。”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

3,楚庄王一鸣惊人讲的是什么故事?

春秋时代,楚庄王即位后,看到令尹(丞相)的权势很大,很想除掉他,可一时又找不出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为己出力。于是,执政三年来,装成迷恋酒色、贪图享受、不理政事的样子,实则在暗中准备力量,同时物色可以信赖的人。
因为楚庄王三年不出,隐于后宫,日夜为乐,而且还下令谏者杀,所以,群臣之中无人敢直言进谏。
一天大夫苏从请求拜见楚庄王,楚庄王问道:“你来干什么?想要饮美酒,还是听音乐?你没听到我的命令吗?”苏从说:“我是来同您猜谜语的。刚才我在城外,有人用隐语说给我听,我莫名其妙,不解其意,特来向大王请教。”楚庄王说:“这倒很有意思,何不说来,让我听听。”苏从说:“一只大鸟,身披五彩,栖止高岗,一停三年,不飞不鸣,人人不知,这是啥鸟?”
楚庄王听了,知道苏从不是来猜谜的,而是来规劝自己的,暗中喜欢,便笑着说:“这不是一般的鸟,此鸟不飞则矣,一飞冲天;不鸣则矣,一鸣惊人。”
苏从知道了楚庄王决心有所作为,心里有了底,于是告辞出宫。不久,楚庄王重用了像苏从这样刚直不阿的人,削弱了令尹的势力,亲自安排国家大事。很快国势大盛,陆续使鲁、宋、郑、陈等国归附,成为霸主。

4,楚庄王绝缨是什么故事,楚庄王绝缨是什么故事

春秋时期,楚庄王依靠名将养由基一次平定叛乱后大宴群臣,宠姬嫔妃也统统出席助兴。席间丝竹声响,轻歌曼舞,美酒佳肴,觥筹交错,直到黄昏仍未尽兴。楚王乃命点烛夜宴,还特别叫最宠爱的两位美人许姬和麦姬轮流向文臣武将们敬酒。 忽然一阵疾风吹过,筵席上的蜡烛都熄灭了。这时一位官员斗胆拉住了许姬的手,拉扯中,许姬撕断衣袖得以挣脱,并且扯下了那人帽子上的缨带。许姬回到楚庄王面前告状,让楚王点亮蜡烛后查看众人的帽缨,以便找出刚才无礼之人。 楚庄王听完,却传令不要点燃蜡烛,而是大声说:“寡人今日设宴,与诸位务要尽欢而散。现请诸位都去掉帽缨,以便更加尽兴饮酒。” 听楚庄王这样说,大家都把帽缨取下,这才点上蜡烛,君臣尽兴而散。 席散回宫,许姬怪楚庄王不给她出气,楚庄王说:“此次君臣宴饮,旨在狂欢尽兴,融洽君臣关系。酒后失态乃人之常情,若要究其责任,加以责罚,岂不大刹风景?” 许姬这才明白楚庄王的用意。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绝缨宴”。 7年后,楚庄王伐郑。一名战将主动率领部下先行开路。这员战将所到之处拼力死战,大败敌军,直杀到郑国国都之前。 战后楚庄王论功行赏,才知其名叫唐狡。他表示不要赏赐,坦承7年前宴会上无礼之人就是自己,今日此举全为报7年前不究之恩。 楚庄王大为感叹,便把许姬赐给了他。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多施恩,少结怨,善恶总有回报。

5,楚庄王的绝缨之宴的故事的出处具体在《韩诗外传》第几卷中

客报绝缨(绝缨会、绝缨之宴、灭烛绝缨) 【原文·出处】 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欢。”群臣百有余人皆绝去其冠缨而上火,卒尽欢而罢。居三年,晋与楚战,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首却敌,卒得胜之。庄王怪而问曰:“寡人德薄,又未尝异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对曰:“臣当死,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加诛也;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而不显报王也,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湔敌久矣,臣乃夜绝缨者。”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 --刘向 《说苑·复恩》节选相关典籍: 楚庄王赐其群臣酒。日暮酒酣,左右皆醉,殿上烛灭,有牵王后衣者。后扢冠缨而绝之,言于王曰:“今烛灭,有牵妾衣者,妾扢其缨而绝之。愿趣火视绝缨者。”王曰:“止!”立出令曰:“与寡人饮,不绝缨者,不为乐也。”于是冠缨无完者,不知王后所绝冠缨者谁。于是,王乃遂与群臣欢饮,乃罢。后吴兴师攻楚,有人常为应行合战者,五陷阵却敌,遂取大军之首而献之。王怪而问之曰:“寡人未尝有异于子,子何为于寡人厚也?”对曰:“臣,先殿上绝缨者也。当时宜以肝胆涂地;负日久矣,未有所效。今幸得用于臣之义,尚可为王破吴而强楚。” --韩婴《韩诗外传》节选【译文·故事】 有一次楚庄王赏群臣一起饮酒。天色已晚,酒兴正浓,灯烛却灭了。这时有个人趁黑拉住了一个嫔妃的衣服(欲行非礼),这个嫔妃拉断了那人的帽带,然后告诉庄王说:“这会儿灯灭了,有人拉扯我的衣服,我扯断了他帽子上的带子拿在手上,赶快拿灯来,找出那个断了帽带的人。”庄王心想:“赏给他们酒喝,使他们醉后失礼,怎么能为了显示妇人的名节而使臣子受辱呢?”于是命令大家说:“今天和我共饮,不拉断帽带的,不算喝痛快了。”一百多个臣子都拉断了自己的帽带,然后掌灯,最后尽兴而散。过了三年,晋楚交战。有个臣子经常冲锋在前,五次交锋,五次奋勇击退敌人,终于取得了胜利。庄王奇怪地问他:“寡人并没有什么贤德,又未曾特别地优待过你,你为什么这样毫不犹豫地为我效死呢?”这个人回答说:“我早就该死了,先前喝醉了失礼,大王您克制忍耐没有加罪;但我到底不敢因你护蔽的阴德而不公开地报答大王,经常想肝脑涂地,用我脖子上的血来洒向敌人已经很久了,我就是那夜饮酒被拉断了帽带的人。” 于是楚军打败了晋军,楚国得以强盛。这就是暗里做了有德于人的事一定会得到明显地回报的例子。【释义·点评】 读这则故事,不能不佩服楚庄王作为一个政治家的胸怀和气度。即使作为一个凡夫俗子,自己的女人被人欺负也会火冒三丈,更何况贵为一国之君?但楚庄王忍住了,他知道自己的面子和人的生命孰轻孰重,知道一个妃子的名节和一个臣子的尊严孰轻孰重。他采取了一个很有人情味的办法,让所有的臣子都扯断帽带来保全那个被扯断帽带者。我们不难想像,那个被扯断帽带者正在惊恐之余,听到庄王这样的指示后,内心会掀起怎样的波澜?!所以对他后来在战场上拼死效命的表现,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了--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这场宴会被后人称为“绝缨会”或“绝缨之宴”。“绝缨”一词也便有了三个义项。一是被用作宽厚待人之典。三国时曹植《求自试表》“绝缨盗马之臣赦, 楚赵以济其难”;唐代陈子昂《座右铭》“秦穆饮盗马,楚客报绝缨” 。二是用以形容男女聚会,不拘形迹。宋代柳永《迎新春》词“香径里,绝缨掷果无数” ;清代无名氏《韵香传》“绝缨错舃,纸醉金迷,卜昼卜夜,欢乐未央”。三是用作调戏之意。元代辛文房《唐才子传·钱起》“况宾无绝缨之嫌,主无投辖之困”。

6,楚王绝缨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证明楚庄王心胸的故事,未必是真的,因为此事并非记录在《左传》或者是《国语》等先秦史书中,因此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也没有出现,反而是在年代更晚的刘向,在《说苑》记录的,可见,这个故事更有段子传闻的味道。而认真分析其中细节,也有很多“想当然”的地方,比如说刮风导致宴会漆黑,这就不是什么大概率事件,而后在众将点灯前统一摘掉头盔,也未必能那么轻松做到,另外,当时到底有没有簪缨这种配饰也不好说。

7,绝缨会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在开启霸业以前,一直是靠吃喝玩乐“蒙骗”世人的,并且给自己打的人设标签是“三好”,也就是好酒、好猎、好女人。但是,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他城府很深,在看似胡闹的那几年中,一直在暗中观察手下群臣的言行举止,等到伍举跟他猜完迷,留下了一鸣惊人的著名故事后,楚庄王开始变脸,不仅不再胡吃海喝,反而立刻整顿工作,重用贤臣,还杀了一大群陪他吃喝胡闹的人,可见,此人城府之深。 除了一鸣惊人外,还有一个故事也能证明,在戏曲舞台上,也有根据此事改编出来的《摘缨会》,也叫《绝缨会》。说的是,有一次楚军打了胜仗后,摆下大规模的庆功宴,大家吃得开心,喝得尽兴。楚庄王在兴头上,还召来自己最宠爱的美人,来到席前给大家敬酒。这时,突然刮过一阵风,将宴会上的灯烛全都刮灭了。与此同时,有些将领喝美了之后,难免忘乎所以了,有一个叫唐狡的将领,就趁着宴会上一片漆黑的机会,酒壮色心,对那个美人不规矩起来,伸手摸了一把。可这位美女也不是善茬,她知道有人对自己下手了,但也看不清是谁,只能顺手将那位将官头盔上的簪缨拽了下来,并且立刻回到楚庄王身边,跟他说有人“欺负”自己,手里的簪缨就是证据,希望楚庄王严惩这种家伙。 可是,楚庄王也喝高兴了,但是他却很清醒,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女人被欺负感到愤怒,反而趁着大家乱乱哄哄点灯的时候,下了一道命令,告诉所有人将头盔摘下来,喝酒嘛,戴着沉重的头盔,实在影响状态和心情。这样一来,等到酒宴再次开席之后,所有人都摘下了头盔,到底是谁对美女动手动脚,也就查不到了,当然,唐狡也明白君王的用意,毕竟在美女摘掉他的簪缨之后,他就清醒了,也知道自己惹祸了,正在他后悔的时候,楚庄王的一道命令救了他。结果在后来的战争中,唐狡对楚庄王舍死保护,楚庄王也很意外,说自己也没怎么对此人好啊,他怎么这么卖命呢?唐狡这时才跟楚庄王说了实话,当年的绝缨会上,君主给自己留了姓名,自己当然要舍命回报。 然而,这样一个可以证明楚庄王心胸的故事,未必是真的,因为此事并非记录在《左传》或者是《国语》等先秦史书中,因此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也没有出现,反而是在年代更晚的刘向,在《说苑》记录的,可见,这个故事更有段子传闻的味道。而认真分析其中细节,也有很多“想当然”的地方,比如说刮风导致宴会漆黑,这就不是什么大概率事件,而后在众将点灯前统一摘掉头盔,也未必能那么轻松做到,另外,当时到底有没有簪缨这种配饰也不好说。 总之,故事虽然精彩,但我们能够了解到楚庄王的雄才大略就好,至于真实性,实在没必要太过相信,因为先秦的很多故事,都不是专职的史官记录下来的,反过来说,史官记录的内容,都是很简明扼要的。换句话说,越是将细节描绘的生动的历史故事,其中的漏洞可能也越大,可信度也越值得怀疑,这是我们每一个读历史包括历史故事的人,都应该保留的一个基本态度。 正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8,楚庄王的绝缨之会是怎么一回事

楚庄王绝樱会貂蝉使连环计,董卓欲杀义子吕布之时,谋士李儒以楚庄王绝樱会之典故劝解:
“楚庄王大喜,设“太平宴”犒赏三军。席间,庄王与众将推杯换盏,好不痛快,他还请出宠妃许姬为众将把盏劝酒,以示犒赏。那许姬美艳异常,更为众将平添了十分酒兴。这顿酒由午时直喝至掌灯,君臣兴致未减。
忽然,一阵狂风骤起,大厅内外灯火尽灭。黑暗中,不知是谁捋了许姬一把。许姬大怒——臣戏君妃乃不赦之罪!她一把扯下此人盔樱,快步来到庄王面前,请庄王速点灯捉拿此人。
庄王闻言,当即传喻:“不许点灯!今日君臣同乐,做一游戏,众将都将盔樱折去,再点灯痛饮。”
庄王下旨,无人敢违,席间众将折去盔樱,庄王这才命人点亮灯烛。如此“太平宴”便改作了“绝樱会”。
到后来庄王伐晋大败,被困阵中,堪勘丧命。一将唐狡舍死忘生,闯重围救出庄王。庄王脱险,要重赏唐狡。唐狡跪倒不受,言道:“当年‘绝樱会’,乃是我酒后失德,捋大王爱姬一把。蒙大王活命之恩,方有今日微臣救主!”
庄王叹曰:“当日孤念众将酒醉,偶有失态之事,不足为怪,方令折去盔樱。不想昔日种因,今日得报,一念之仁,反救自家性命,看来,孤真乃一‘幸运’人也!’”

9,楚庄王绝缨宴是什么故事?

原文: 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 白话译文: 楚庄王有次宴请群臣喝酒,喝得正欢,蜡烛突然灭了,有个大臣拉美人的衣服。美人扯下这个人的帽缨,告诉楚庄王说:“刚才蜡烛灭后,有人拉我衣服,我把他的帽缨扯下来了,你催促人点灯,看看是谁的帽缨断了。” 出处:出自西汉刘向的《说苑》之《楚庄王绝缨》。 楚庄王熊旅(?—公元前591年),又称荆庄王(出土战国楚简作臧王),芈姓,熊氏,名旅(一作侣、吕),楚穆王之子,春秋时期楚国国君,楚庄王元年(前613年)到楚庄王二十三年(前591年)在位,春秋五霸之一。 楚穆王十二年(前613年),穆王去世,庄王熊旅即位,庄王即位时年龄尚不足20岁,国内矛盾重重,爆发了公子燮与公子仪的叛乱。在复杂的形势下,他采取了以静观动、以感辩奸的对策,表现出沉湎于声色犬马、不问政事的状况。 三年后,他对楚国的政局和各类人物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他重用了伍举、苏从等忠直之臣,攻灭了前来进犯的庸国,使楚国的势力向西北扩展,任用孙叔敖为令尹,重视社会生产,发展经济,充实国力。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刘向(前77年—前6年),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世居长安,祖籍沛郡(今属江苏徐州)。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刘歆之父。 其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叙事简约,理论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刘向是楚元王刘交四世孙。汉宣帝时,为谏大夫。汉元帝时,任宗正。以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旋得释。后又以反对恭、显下狱,免为庶人。汉成帝即位后,得进用,任光禄大夫,改名为“向”,官至中垒校尉。 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公类目录。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列仙传》等书,其著作《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楚辞》是刘向编订成书,而《山海经》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 《楚庄王绝缨》选自《说苑》。《新苑》按各类记述春秋战国至汉代的遗闻轶事,每类之前列总说,事后加按语。其中以记述诸子言行为主,不少篇章中有关于治国安民、家国兴亡的哲理格言。主要体现了儒家的哲学思想、政治理想以及伦理观念。 按类编辑了先秦至西汉的一些历史故事和传说,并夹有作者的议论,借题发挥儒家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带有一定的哲理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刘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