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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伯是什么意思?

伯是什么意思?

伯为老大,仲为老二,叔为老三、季排最小,古代以伯、仲、叔、季表示兄弟间的排行顺序。
古人字前常加排行次序,如“伯禽”、“仲尼”、“叔向”、“季路”等。
因此,父之兄称“伯父”,父之次弟称“仲父”,仲父之弟称“叔父”,最小的叔父称“季父”。后来你之弟统称“叔父”。
《史记·项羽本纪》:“其(项羽)季父梁。”这里的“季父”泛指叔父,而季父通常专指最小的叔父。
扩展资料:
“伯,把也,把持家政也”。——按宗法社会里常以长子继承父位当家,当国者则一样把持国政。如春秋五霸,“霸”亦可作“伯”,即指盟国奉为把持朝政的长兄,“伯”、“霸”通用。
同义的“兄”字,从人从口,表示在家里是发号施令者,这与“公”字从口,上面的“八”表出声(甲金文下边不是厶),表示是国家的发号施令者相似。弟弟们对兄长是必须服从的。
唐代后汉语借用阿尔泰语系突厥语的“哥”aGa ,我们的“伯”字则传到阿尔泰语为“伯克”baeg,跟古汉语的“伯”一样,成了官长、贵族的称呼。
“伯”字甲骨文只作“白”,好几位文字学家解作日光初出,郭沫若则解为象大拇指,认为跟“擘”同根。不管那一说,总之是其字义是最初的,是老大。
“仲,中也,位在中也。”——这个叫法还留在云南白语(汉语最亲的兄弟语)里,读 zv 阳去(第6调),在白语里,“仲子”是二儿子,“仲女”是二女儿。
“叔,少也。”——这个字也跟“俶”字同根。《尔雅"释诂》“俶,始也”,“俶,作也”,就是才起来的,新生的。
“季,癸也。甲乙之次,癸最在下,季亦然也。”——这个字《说文》认为上面的禾是“稚省”,比于幼禾,总之是最幼少的。
不管多于或少于四个,“季”都是最末的,如果只有三个,它就是老三。“春夏秋冬”就因各都分“孟、仲、季”三个月(如孟春、仲春、季春),因而称为“四季”。

2,赢驷为何除掉赢虔

没有除掉,赢驷当上秦王,还帮赢虔报了割鼻之仇,杀了商鞅。稳定朝局之后,赢驷将嬴虔束之高阁,但却重用他的子女,嬴虔在孝公死后得到了优待,但是,没有权力,最后病死于家中,寿终正寝。 按正史记载,公子虔报仇之后,他自己也被秦惠王束之高阁,在商鞅死后没过几年,公子虔去世。 公子虔,战国时秦公子。前356年,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太子驷触犯新法,因太子是国君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处罚太子之傅公子虔。新法实行四年,公子虔又触犯新法,被处劓刑。 扩展资料: 公子虔曾任秦孝公太子之傅。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新法推行一年后,百姓都到国都抱怨不适应新法。正值太子驷触犯了新法,商鞅认为新法之所以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王公贵族带头违反, 但因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太子之傅公子虔,以黥刑处罚了太子之师公孙贾。自此,秦国人就都遵守新法。新法实行四年,公子虔又触犯新法,被处劓刑。受刑后的公子虔闭门不出,伺机报复。 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其子秦惠文君继位。公子虔等告发商鞅谋反。秦惠文王派人抓捕商鞅,商鞅逃亡到魏国后被驱逐回秦国。商鞅回到秦国后,潜逃回封地商邑,发动邑兵攻打郑县(今陕西省华县)。 秦惠文君派兵攻打,商鞅战败死于彤地(今陕西省华县西南)。其尸身被带回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处以车裂后示众,秦惠文君同时下令诛灭商鞅全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惠文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子虔

3,古代公候排位怎么排的

一般是按照王、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排的,后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不尽相同。 亲王封号一个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亲王死后由皇帝赐予谥号,称呼时采用封号加谥号加王的方法:如朱樉,封秦王,谥号愍,习惯上称为秦愍王。郡王封号为两个字,如靖江王等。 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称公;西周春秋时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伯的诸侯,多为文献记载较少的小国之君。 扩展资料: 不同朝代的爵位区别: 周朝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爵位是名至实归,既有名也有封地还有俸禄。 春秋五霸,齐桓公、晋文公等的公其实就是爵位的公,这是最高等级,也听过申候,就是申国的国君,那是他们的等级还不够到公,到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看楚国称王,纷纷也称王,这是明显的僭越,那个年代只有周天子才能称王。 西汉时期除了沿用二十等爵,还加了王爵,除了最初分封的异姓王,后续的都只有皇族才有,只有王爵有封地,有俸禄。就这样还导致了七王之乱,好不容易才平定,直到汉武帝实行推恩令,这才让王爵们没办法在造反。 晋朝跟汉朝一样,皇族也有封地,于是又有了八王之乱,后续的朝代吸取了教训,逐渐采用勋爵的模式,只有名和俸禄,没有实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爵位 (汉语词汇)

4,爵位的排名是怎么排的?

爵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在中国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爵,后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不尽相同。 爵位,又称封爵、世爵,原本是指诸侯获封赐的封建等级,因此爵位本来是与封建制度密切相关的。但某些国家(例如不列颠)在封建制度没落后,依然沿用爵位体系。 简述周代以前并秦朝: 周代: 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参考:《孟子.万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於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秦朝: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公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 上造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 簪袅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三级,高于上造,仍须服役。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簪袅3顷(300亩),簪袅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不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中华民国成立后,正式废除了一切世爵制度(在《清室优待条例》范围内除外)。此后,在“宣统复辟”和袁世凯复辟共95天时间,都大肆封爵,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有封爵外,爵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西藏地区持续到1959年当地土地改革为止)。 古籍《管子》里记载有一篇文章《爵位》: 原文: 朝者,义之理也。是故,爵位正而民不怨;民不怨则不乱,然後义可理。理不正,则不可以治,而不可不理也。故一国之人,不可以皆贵;皆贵,则事不成而国不利也。为事之不成,国之不利也,使无贵者,则民不能自理也。是故,辨於爵列之尊卑,则知先後之序,贵贱之义矣,为之有道。 译文: 朝廷是仪法的体现。所以,朝廷爵位安排正确,人民才不会怨恨;人民没有怨恨,就不会作乱;然后,仪法才可以体现。如果安排不公正,就不可能体现。看来,一国之人不可能都尊贵,都尊贵了,事情不好办,还对国家不利。正因为事情不好办对国家不利,若没有少数人尊贵,人们是不能自己管理自己的。所以,分清爵位排列的高低,人们才知道先后的次序和贵贱的仪法。管理起来也是有规可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