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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提示: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教育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具体内容:

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四)校长的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相关政策

  (一)《******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县级财政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要强化责任,加强经费统筹力度,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给予适当支持。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工资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组织实施

  (一)省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本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市、县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报上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当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提示: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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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农村孩子免交学杂费的8年之旅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近日,中央财政下达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在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仍比增加约50.6亿元,增长6.1%。

  事实上,从2006年开始的8年时间,农村的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不用交了,很多困难家庭的孩子也终于有学上了。而这背后的“功臣”就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

  2005年年末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通知。作为一个新机制,该政策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该政策从2006年在西部农村中小学实施,2007年扩展至全国。

新机制的特点与深意

  新机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在资金的总体安排上,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三是实行了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保证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

  同时,在部分地区试行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财局管”,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新机制”的实施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经过2006年在中西部部分地区的试点,2007年的全面推开和调整完善,到底,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全部实现。

  2015至,连续两次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每年提高100元,“一补”生均标准每年提高250元。

  ,中西部地区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小学500元、初中700元,东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550元、初中750元,同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较好地满足了农村中小学教学和运转之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一补”生均标准达到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据统计,2006-,全国财政已累计安排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不含教师工资)895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050亿元、地方财政390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从2006年的150亿元增长到的878.97亿元,年均递增24.7%。

  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一方面,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全国公共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重,由税费改革前1999年的67%提高到的97.05%,实现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历史性转变。

  全国近1.3亿名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

  ,我国小学净入学率达99.8%,高于上一年世界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初中毛入学率达100.1%,高于上一年世界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我国15岁以上人口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达到9年和12.7年,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另一方面,农民负担切实减轻。粗略估算,仅2006-国家安排的“两免一补”资金,相当于全国农民减少支出2300多亿元,平均每个小学生家庭年减负250元、初中生家庭年减负390元。改革成果直接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农村学生家庭负担明显减轻,因贫失学的学生也因此重返校园。

  此外,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加大了对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支持力度,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另外,学校收费行为明显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各项合理的经费需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源头上治理了教育乱收费。

新机制不断完善

  在新机制实施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新机制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在于多部门的密切配合。比如各省、市、县各级政府均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部分省份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相当多的市、县都将此项改革列为“一把手”工程。

  各级政府明确各自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资金落实到位。同时,为了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还制定了有关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支付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

  此外,还建立中央对地方专款的国库特设专户试点制度,对中央财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实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全面推行中小学预算制度,将学校各项收支统一编入预算。

  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多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健全保障机制,主要政策包括:

  一方面坚持“保基本”。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二是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年底,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经过6次提高标准后已经达到中西部小学560元、初中760元,东部地区小学610元,初中810元。同时,要求地方在分配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等薄弱学校倾斜。

  三是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建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比如,2006年汶川地震后,校舍安全问题突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中央投入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500亿元。

  针对部分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又启动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共投入656.6亿元。

  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另外一方面,在“保基本”的同时,着力“补短板”,积极支持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从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财政共安排约657亿元。从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将用于大力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二是从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共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301.9亿元。

  此外,财政还将关注点放在努力“提质量”上面,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专门启动“特岗培训”、“国培计划”和鼓励地方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体系。

  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快速增长,财政投入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也在不断提升。

  当然,资金的投入越多,需要的监督和管理越多。3月国务院启动了督导工作,督导委员会将前往各地进行督察指导工作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

  保障机制改革基本目标实现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为此,业内人士提出完善义务教育财政支持政策的思路:围绕“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按照“政策框架不变、内容充实完善、标准动态调整、经费管理加强”的理念,坚持“更加注重薄弱环节、更加注重均衡发展、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更加注重投入绩效”的原则,聚焦薄弱地区攻坚克难,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构建覆盖面更广、保障水平更高、管理更加规范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提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犍教发[2020]42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犍人发[2020]141号《犍为县人事局犍为县财政局 犍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犍为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清溪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绩效考核过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发放原则。向关键岗位倾斜,向班主任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教育教学实绩显着的个人倾斜。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以学月考核登记,学期、学年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实施对象   清溪镇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主要作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认真履行了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了学校规定的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视各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内容及分配比例。   绩效考核的指标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是工作实绩。   1、师德、安全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班主任工作。按上级核定比例。班主任工作考核分常规学月考核(占70%)和学年末绩效考核(占30%)两部分。全年按十个月计。   3、行政管理工作。按核定数额。中层干部(含村小校长)津贴占班主任津贴的1.1,副校级占中层干部的1.1,书记占副校级的1.1.行政管理考核分岗位学月考核(占70%)和学年末考核(占30%)两部分。全年按十个月计。   4、教职工岗位工作。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3、6项后的50%.教职工岗位工作考核以校为单位实行学月考核登记,学期兑现。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遵守作息时间、"一岗双责"的履职情况、超课时、兼职等。全年按十个月计。   5、教育教学实绩。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3、6项后的50%.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实绩,学年末进行考核。   6、其它。按实发数额。主要用于教职工单项获奖奖励、轮岗教师交通补助、临时交办工作补贴或奖励等。   六、相关说明   1、师德、安全工作,班主任,行政管理,教职工岗位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等均进行专项考核。   2、管理人员和有关兼职人员的虚拟工作量由各校在中心校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量化。   3、年龄较大的教师,在工作量上可以适当照顾课时,但照顾的虚拟课时(1-2课时)不算超课时。   4、病、产假人员的对待:一般疾病,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不享受月考核津贴,学期、学年考核奖金照上班月数计发(全年按十个月计);三个月以上的不享受本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次月起假内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不享受农村教师补贴。患重大疾病和精神病的,经教育局批准,从假期起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次月起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法定产假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校人均数(不含班主任津贴部分),超假部分照一般病假执行。   5、考核内容中"其它工作"中的临时工作补助或奖励由中心校根据工作任务情况确定补助或奖励标准。   6、中心校成立师德、安全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和教师获奖考核小组,负责全镇教工的考核。各校要成立班主任、教职工岗位工作和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小组,在中心校细则的指导下,可根据本校实际对班主任津贴和兼职工作系数作调整,但必须按照中心校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中心校审定后兑现。中心校将班主任津贴、教工岗位工作津贴和教育教学实绩奖金核算到各校。   七、相关要求   1、各考核小组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对教师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组考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处组长和相关人员。   2、各村小考核小组成员报中心校审定,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   3、教职工不得在接受考核时有意刁难,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犍为xx中心小学。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提示: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5、竞赛指导奖: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中心校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奖给指导老师3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10元;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指导老师100元、150元、20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素质教育的各种兴趣小组参加市区比赛,获团体一等奖每队奖给指导教师(或教练)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40元。比赛级别每升一级,各递增50元。 6、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享受平均值,但不兼得。   (四)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五)法定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月发放2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一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不够的,各项统筹安排或每月按在岗教师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00]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师的绩效工资都是怎么发放的?
提示:

教师的绩效工资都是怎么发放的?

教师的绩效工资的发放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绩效工资是教师工资的一部分,是从工资中扣除再还给老师的工资,而还的数目却有多有少,造成不少老师有怨言。 绩效工资是指在员工的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应当支付给员工多少工资的一种工资制度。 设立绩效工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能够激励员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 如果按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主要以“绩”为首先或者是唯一标准。那就是说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多少要看年度期未的教学成绩来详判最合适。这中间还有一个评判老师教学成绩的标准问题,是按学生的有效分还是按学生的平均分,目前各学校为了结合高考成绩,一般都采用有效分为评价老师教学成绩的标准。 但是,目前不少学校面临一个问题,老师缺乏,而老师又不愿意多带课,主要因为超时费太少,老师认为付出的劳动不被承认。为了让老师们多带课,不少学校把老师的工作量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主要标准,引起了不少老师特别是老教师的不满。 我们学校老师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老师的工作量占百分之五十,学生对老师的评教打分点百分之十,同事之间相互评价打分占百分之十,学校各级领导对老师评价打发占百分之十,老师的教学成绩占百分之二十,教学成绩按各班有效分计算。每年的绩效工资发放时,老教师和身体有病的老师怨声载道,年富力强的青年老师绩效工资最高。 绩效工资的设立初衷是激励老师,提高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希望学校发放绩效工资时一定要合理、合规、公平、公正,不然不但不能提高老师工作的积极性,还会打击老师的积极性。 你认为绩效工资该怎么发更合理?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提示: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法律分析】班主任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人员完成基本工作量享受岗位津贴(农村教师享受农村教师津贴)。工作量超过基本工作量的人员都按所超课时享受超课时津贴。实际贡献也分为两块,一块为基本业绩,一块为超额业绩。基本业绩为工作人员完成岗位职责取得的业绩,体现为教学业绩。超额业绩为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外取得的业绩,体现为各类竞赛获奖。这样绩效工资就很好配了,工作量占总额的50%或55%(基本工作量所占比重不超过45%,超工作量所占比重不超过15%)。实际贡献占总额的50%或45%(基本业绩所占比重不超过45%,超额业绩所占比重不超过10%)。这样就可按指导意见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教师津贴”(基本工作量),“超课时津贴”(超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奖”(实际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