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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当户的详细

李当户的详细

“当户”不是汉话,而是匈奴语词,是匈奴的一级官职。匈奴的职官是冒顿单于统一北方草原后所定,单于之下依次是左右贤王、左可谷蠡王、左右大将军、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单于总揽一切军政大权,由左右骨都侯辅政,而左右贤王为地方最高长官;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共二十四长,其下各自设置了千长、佰长、什长、禆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等。③汉文帝于后元二年(前186)给匈奴老上单于的重要国书中提到,匈奴派遣“当户且渠雕渠难、郎中韩辽”给汉文帝赠送了两匹马。④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骠骑将军霍去病征讨匈奴,“得酋涂王,以众降者25000千人,斩首虏32000百级,获5王、5王母、单于阏氏、王子59人,相国、将军、当户、都尉63人”。⑤史载足证“当户”为匈奴一种官职。1968年,满城刘胜汉墓中,出土了一件灯,灯盘刻有“御当户锭(灯),第然於”等字,其造型就是一位身穿窄袖短襟胡服、右膝跪地、右手高擎灯盘的匈奴当户的形象。⑥ 之所以要研究李当户,一来他是“飞将军”李广的长子,二来是被迫投降了匈奴的李陵的父亲,研究他对于研究李广、李陵这两个历史人物有着重要意义。《史记·李将军列传》和《汉书·李广苏建传》均记载李当户在李广自刎前早死了,但都提到李陵是“遗腹子”,就是说李当户死后李陵才出生。于此,我们想要知道的是李广是什么时候俘获了匈奴的一个当户,亦即李当户是什么时候出生的问题。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必然要联系当时的服兵役年龄和结婚年龄方可分析推理。 首先需要清楚李广的年龄。李广在自刎时曾说过“六十余”。史书没有记载他的生年,只有卒年是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李广是在汉文帝前元十四年(前166)从军的,总算起来军旅生涯是47年。他曾自言“六十余”,如果他是61岁自刎,就要13岁从军,显然这是不合情理的。根据当时家庭状况,他至少够15岁才可以从军,这就是说他自刎时年龄在63岁以上。在此,有必要考察一下秦汉时期服兵役或从军的年龄。秦汉主要实行征兵制度,对服役年龄有明确规定。男子达到服役年龄方正式“傅籍”,著于名册;停止服役的年龄称为“免老”。秦代始傅的年龄是15岁,⑥免老的年龄有爵位者是56岁,无爵而为“士伍”者是60岁。⑦西汉初沿用秦代的兵制,但到景帝前元二年(前155)改为20岁始傅,⑧至迟在昭帝始元六年(前81)以前又改为23岁。⑨景帝和昭帝将服役的年龄增大,原因是国力增强,人口数量大大增长的结果。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特殊情况而超过规定的,如秦代遇有“大役”(大规模的战争),老者也不免役,汉代更有小至12岁、老至70岁以上被征的例子。⑩李广从军在汉文帝前元十四年(前166),当时他的父亲李尚还是陇西郡成纪县的县令,他的身份是“良家子”,可以不考虑特殊情况,按正常入伍年龄当在15~20岁。如果是20岁从军,他去世的年龄就是67岁;如果是15岁从军,他去世的年龄则是63岁。就是说,他可能活了63~67岁,这与他自言的“六十余年”基本符合。这样算来,李广的出生年当在高后二年至六年(前186至前182)。 同时,还需要考察李广结发和结婚的年龄。元狩四年(前119)出击匈奴前,李广向大将军卫青请求居前军时说自己是“结发而与匈奴战”,到自刎时仍说“自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因而结发之年也是准确断定他的年龄及生年的一个依据。他从军是汉文帝前元十四年(前166),“结发”也就在这年。所谓结发是指古代15岁成童时挽发结髻于头顶,又称束发。周代至秦汉一般是男子20岁行冠礼,《礼记·曲礼》称“男子二十,冠而字”,“始成人也,谓男年二十,女年十五,时取笄冠为义也”。男行冠礼,就是把头发盘成发髻,然后是“三加”,即按程序先加缁布冠,次加皮弁,再加爵弁。冠岁就是男子20岁了,也称“弱冠之年”。《左传·襄公》载:“冠而生子,礼也。”意思是说举行冠礼后就可以结婚生子了。可见,古时结发行冠(笄)礼的年龄一般与许嫁行聘年龄一致。在周代,男子结婚年龄一般是20岁。《孔子家语》记载:“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而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又《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说:“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墨子·节用上》言:“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无敢不事人。”从战国晚期,各国为增加人口,实际中使婚龄提前,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汉初。西汉初年,全国刚刚安定下来,人口下降数量很多,所以未循古制而鼓励生育,人们结婚的年龄普遍偏小。当时朝廷规定,15~30岁的男女必须结婚,否则就要定罪,或者加倍征税。婚配应以男女性完全成熟时为宜,古人以男年16、女年14道通。汉代普遍早婚,杨树达研究当时结婚年龄一般是男子15~16岁,女子13~14岁。对于西汉普遍早婚的现象,时人王吉曾批评说:“世俗婚嫁太早,未知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假使李广15~16岁结发、行聘定亲,20岁行冠礼、娶亲,则他的生年就应该为高后六年(前182),而长子李当户出生应在汉文帝前元十四年(前166),即他结发之年以后了。 李当户出生于李广俘获匈奴当户之年,具体是何年史书中没有明言。然而,李当户在汉武帝即位之初就已是皇帝身边的护卫人员。有一次,韩嫣与汉武帝戏耍,对皇帝有不恭敬的行为,李当户当场揍打韩嫣。《汉书·佞幸传》说江都王因韩嫣戏弄而愤怒,向武帝祖母窦太后提出入朝为护卫,不久窦太后将韩嫣赐死。窦太后死于建元三年(前135),李当户打韩嫣在武帝即位至韩嫣赐死之间(前140至前135)。李当户在武帝即位时已是御前卫士,此时是景帝前元二年(前155)改了征兵年龄之后的事,因而其年龄至少是20岁左右,那么李当户就应生于文帝后元四年(前160)左右了。可以说,这个生年比较准确,与李广可能结发年龄接近。至于李当户具体什么时间死的,史书也没有明言,只说李陵是“遗腹子”,李陵出生在他死的当年或次年。只要知道了李陵的年龄,也就可以推知李当户的卒年。但是,史书也没有记载李陵的年龄。李陵生年,向无定说。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史记汇注考证》所附《太史公年谱》,于“元光元年丁未”栏下书“李陵生”。张鹏一《司马太史公年谱》云:“考《李广列传》,广三子:当户、椒、敢,皆为郎。上与韩嫣戏,当户击嫣走。当户早死,遗腹子陵。《佞幸列传》:嫣后以无礼江都王,皇太后赐嫣死。《汉兴以来诸侯年表》,江都王非入朝在建元四年。当户又在其后,使以遗腹子生,当在是年矣。”也认为李陵生于元光元年(前134)。有人认为将李陵生年定在元光元年颇为牵强,因为韩嫣无礼于武帝与无礼于江都王刘非并非同一时事,韩嫣赐死与当户之死也并非在同一时间。但是,说李陵生于元光元年与我分析的元光元年到三年(前134至前132),还是比较接近的。 班固《汉书·李广苏建传》称李陵“少为侍中,建章监”。古代男子二十而冠,即为成人。20岁,也正是区别“少”与“长”的界限。如果李陵监建章宫骑在太初元年建章宫初建之时(前104),并且是15岁的话,那么,他就应生于前119年即李广自刎的那年,而其父李当户只能死于元狩三年(前120)。显然,李当户比李广早一年死,无论如何与与司马迁所说“早死”的情形不符。因而,李陵任侍中、建章监的年龄要大于15岁。如果李陵是19岁任建章监的话,那么他就应生于元朔六年(前123),而其父李当户就只能死于元朔五年(前124)。于是,赵生群先生推断李陵出生当在元朔六年(前123)之后、元狩四年(前119)之前。然而,司马迁在《史记·李将军列传》中说“李陵既壮,选为建章监,监诸骑”,似与作郎、侍中不在同一时间,也就是说李陵先作侍中,在20岁左右成年“既壮”为监建章骑。李陵在宫中的经历是从郎、加侍中、监建章骑、骑都尉一步步走过的。汉代的郎官大多是从高官及富家子弟中选拔而来充任侍卫的,汉初至武帝时任子制度是:凡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即可任兄弟或子一人为郎。李广死后,由第三子李敢代为郎中令,由于李陵是李广嫡孙且为郎中令李敢亲侄,于是选为郎。再经选拔,优秀者加侍中衔,才可以担任皇帝的侍从。当时的侍中仅伺应杂事,分掌乘舆服物。再经选拔,才可为建章骑监。太史公的一个“选”字,其中包含着数年的辛苦。李陵选为郎大概就在元狩四年到六年(前119至前117),即使以15岁为郎,也应生在元光元年到三年(前134至前132年)。假使李陵元朔六年(前123)出生,到元狩六年(前117)才仅6岁,这是不可能作郎的年龄,因而赵生群先生的说法明显不合情理。 班固《汉书·李广苏建传》中说,李陵在任建章监后曾奉武帝之命“将八百骑,深入匈奴二千余里,过居延,视地形,不见虏。还,拜为骑都尉,将勇敢五千人,教射酒泉、张掖以备胡”,是说他还做过骑都尉。数年后,“汉遣贰师将军伐大宛,使陵将五校尉兵随后”。李陵年龄大概与同为侍中的霍光相近,而且两人关系比较好,就是所谓“素与陵善”。霍去病约在元狩二年(前121年),出发去击匈奴途中“道出河东”时见到生父,战后返回途中把“时年十余岁”的异母弟霍光带到了长安,“任光为郎,稍迁诸曹侍中”。霍光于地节二年(前68)病死,诏书说他“宿卫孝武皇帝三十余年”,表明他的确是元狩四年到长安为郎。李陵与霍光的关系正是在同为郎、侍中及以后几年宿卫侍奉汉武帝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显然,李陵也是元狩四年“时年十余岁”的状况下选为郎。 李陵还与苏武关系不错,是在“初俱为侍中”时结下的情谊,年龄也应相近。苏武于神爵二年(前60)病死,80余岁。苏武于天汉元年 (前100)使匈奴,被拘留19年。天汉二年李陵降匈奴,遂有单于派他说苏武事,并言“陵与子卿素厚”。苏武生于建元元年(前140)左右。 李陵任骑都尉、深入匈奴事,应在元鼎六年(前111)设张掖郡那年,此时他是21~23岁。李广利伐大宛在太初四年(前104),中间相隔了将近7年,时李陵可能28~30岁。那么,他就可能出生于元光元年至三年(前134至前132),其父李当户也就可能死于这几年间,并且比李广早死十几年,的确可以称为“早死”了。对于死亡,中国历来根据年龄段而有不同称法,12岁以前死的叫“夭折”,20岁前死的叫“少亡”,30岁前死叫“早死”……司马迁所说的“早死”应该是指20~30岁而死的成年人。当然,联系具体历史事实更有助于进一步准确判断。从记载看,李广抗击匈奴可以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军开始至作上谷太守前(前148),从选为郎开始逐步升骑常侍、骑郎将、骁骑都尉,共18年;第二阶段是任上谷太守开始至升卫尉前(前134),历上谷、上郡、北地、雁门、云中、陇西6边郡太守,共14年;第三个阶段是马邑战役开始直至自刎之年(前119),历卫尉、骁骑将军、右北平太守、郎中令,中间在曾被免职为庶人约三四年,共15年。在前两阶段,汉与匈奴的关系基本以和亲为主,汉帝国在军事上采取防御性措施;而在后一阶段,汉帝国改变国策,在军事上采取主动打击匈奴的措施。李广自言四十八年军旅生涯中“大小七十余战”,多数在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中参战的机会比较少,只有汉文帝前元十四年(前166)和后元六年(前158),可以数得出的。前元十四年(前166)参战时李广还不是郎,因在这次战斗中“用善射,杀首虏多”,才选“为郎,骑常侍”的,所以只有在后元六年(前158)俘获匈奴当户。李当户生于李广俘虏匈奴当户的汉文帝后元六年(前158),卒年在元肖元年至三年(前134至前132),那么他只活了24~26岁。泷川资言和张鹏一定李陵生在元光元年,是取李当户死时是24岁(娶亲结婚在20岁左右),其子李陵就是公元前134年生,公元前119年选为郎是15岁,符合班固所记“少为侍中”的情形;到元鼎六年(前111)深入匈奴后任骑都尉,仅为23岁,既与监建章营骑的20岁左右年龄相符,也与景帝前元二年(前115)改“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相一致。我们把李广自刎时年龄定为63岁,李当户生年定在汉文帝后元六年,李广就是24岁得子,那么他就应生于高后六年(前182),结发定亲在16岁前后,娶亲结婚必定在20岁左右。

2,什么叫徭役?

徭役

中国古代统治者强迫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军役等。徭役始于先秦,《诗经》、《春秋》中已有许多有关记载。《周礼》规定各级地方官有征民服役的职责。战国时,征伐频仍,军役繁重。秦统一中国后,修阿房、建骊山、筑长城,徭役十分苛重,终有陈胜、吴广起义。汉承秦制,有更役、正卒、戍卒等,并可纳钱代役称更赋,徭役集中于平民身上。魏晋以降,徭役无一定制度,为避赋役 ,民户逃亡现象严重。唐初行租庸调法,实行府兵制,徭役有所减轻,但中期以后,服役增加,民户复大量逃亡。宋代 ,徭役负担仍十分繁重,并出现了募役(雇人服役)、助役(津贴应役者)、义役(买田以供役者)等形式。元代行“科差”,并有各项杂役。明代行“一条鞭法”,将赋役合并为征银两,但各地实行情况不一。清代摊丁入地,继承了一条鞭法的原则,由传统的以家资列户派役向财产税转化。
西汉初期 徭役 新证
一百多年来,学界对汉代赋役制度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老一辈的史学家们在这方面作出重要的贡献。然而,对一些重要内容和关键问题长期以来争议不休,难以达成共识。主要原因是许多对汉代赋役制度的认识和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要的文献材料在记录上存在差异,又无从考证,同时依赖假设、推理、演绎而成的。这样,需要的是考古新发现、新材料,尤其是第一手材料。1983年在张家山汉墓出土了一批竹简,考古专家们从《二年律令》推测这是吕后二年(即公元前186年)的律令,记载了大量的有关汉初赋役制度的法令,填补了文献记载的空白,为我们研究汉初赋役制度提供了极为珍贵的第一手资料。这些汉初法令的出土,一方面,提供了对汉初赋役制度新认识的新史料,并对一些颇有争议的问题基本上予以解决;另一方面,借助新材料及其所提供的视角,可以重新认识汉初乃至整个汉代赋役制度,这对研究古代中国封建社会早期的赋役制度的形成及其发展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关于赋税方面内容学术界已有专文发表,而徭役方面内容至今未见专文,现笔者不揣简陋,试图对此作一有益的探讨。
徭役,亦称力役,是国家强制百姓承担的无偿性劳动。对徭役的研究是汉代赋役制度研究中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一个传统的课题,有许多问题以前就已经解决了。但是,遗留下来未解的疑结也较多,主要原因是史料的缺乏或者文献记录相互矛盾。例如:西汉初期“始傅”年龄多少?“免老”年龄又是多少?汉初徭役征点对象的范围?汉初徭役范围与服役方式如何?汉初徭役管理如何?诸如此类问题,是深入研究汉代徭役制度的关键,非新出土的史实莫能解!现根据新出土的张家山汉简,对这些问题依次解答。



关于汉代服役者服役的起、止年龄问题。学术界有两种观点:第一种基本认同整个汉代“始傅”年龄为二十三岁,老免年龄为五十六岁。第二种认为汉景帝至昭帝时年二十而傅,而昭帝以后,年二十三而傅,至五十六老免。至于景帝以前的“始傅”年龄均为推论,不足确信。这一点上需要展开来讲,明确汉初的“始傅”年龄,以厘清整个汉代的服役年龄时限的问题。
何谓“傅”?“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1]意思是说,登记名籍,以便给国家服役。我们先来看看以前常引用两条文献材料,对“始傅”年龄的解释,如下:

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储,故二十三而后役之。”
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学之,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罢癃。《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

《盐铁论·未通》篇御史曰:“古者,十五入大学,与小役;二十冠而成人,与戎事;五十以上,血脉溢刚,曰艾壮。……今陛下哀怜百姓,宽力役之政(征),二十三始傅,五十六而免,所以辅耆壮而息老艾也。”
对孟康的解释中“古者”的时间无法具体确定,一般认为是先秦时期,则“始傅”年龄23岁,也是先秦时期定制,由此推论汉初的“始傅”年龄也是23岁。又有如淳所说“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的解释,再有昭帝时盐铁会议上御史所言“二十三始傅,五十六而免”。因此,推断出汉初“始傅”年龄为23岁,老免年龄为56岁,结论似乎确信无疑,果真如此吗?
现据张家山汉简《傅律》内容来看,汉初对“始傅”的年龄规定,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意想。简文如下:

不更以下子年廿岁,大夫以上至五大夫子及小爵不更以下至上造年廿二岁,卿以上子及小爵大夫以上年廿四岁,皆傅之。公士(三六四)、公卒及士五(伍)、司寇、隐官子,皆为士五(伍)。畴官各从其父畴,有学师者学之。(三六五) [2]

从此简文看出,汉初吕后时期,“始傅”的年龄是依其父及本人的爵位高低所定的,分为三个档次,每档次隔二岁。父爵位卿以上及本人爵位大夫以上者,“始傅”年龄为24岁;父爵位大夫以上至五大夫之间及本人爵位不更以下至上造者,“始傅”年龄为22岁;其父爵位不更以下的所有人,“始傅”年龄为20岁。“始傅”年龄的差次,反映出等级制度体现在汉初徭役制度之上,反映出官吏与平民、有爵者与无爵者之间的不平等社会关系,说明了封建等级制度在封建社会开端以来就楔入封建社会体制的肌体之中。
汉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对“始傅”的年龄有明文规定。据《汉书·景帝纪》曰:“二年冬十二月,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这就是说,景帝诏令全国男子至20岁时必须傅籍,以备服役。钱文子在《补汉兵志》云:“汉法,民年二十始傅,……自始傅为更卒,岁一月。”钱氏说法,正是据此诏令而推断汉制。此时“始傅”的年龄不再论爵位身份地位的高低,破除了汉初“二年律令”的所定的不平等的等级制规定,这是进步的,反映景帝时宽惠爱民的执政思想。不过,黄今言教授认为这是汉代的新创制,是对秦制“始傅”年龄的修改。[3]现在看来,不足为据,恰恰地说是对西汉初期吕后以来傅籍年龄的修改。
至于西汉中期,昭帝对“始傅”与“免老”的年龄都有新的更改,男子“始傅”年龄延迟了三年至23岁,体现其厚惠百姓政治思想,其实目的亦是为了缓和武帝以来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解释孟康、如淳的注释及《汉仪注》所说的内容,其实都是汉制,尤指西汉中期以后的徭役制度。总之,西汉初期“始傅”年龄在吕后时分为24岁、22岁、20岁三个档次,不能单纯地认同为景帝时的20岁,或者昭帝时的23岁。
关于服役“免老”的年龄的问题,通常认为是56岁。何谓“免老”?是指因年龄高而享有豁免徭役的特权。《汉旧仪》曰:“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老。”这是秦制,免老的年龄界限:有爵者为56岁,无爵者为60岁。汉承秦制,免老年龄也定为56岁。《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学术界也就据此认为汉代的免老年龄为56岁,至于西汉初期免老年龄也只是向前推论而已,无史可稽察。现据张家山汉简,有许多相关记录,可以对免老、睆老有新的认识。如《傅律》记载:

大夫以上年五十八,不更六十二,簪六十三,上造六十四,公士六十五,公卒以下六十六,皆为免老。(三五六)

此简大意是,凡大夫以上者年龄至58岁、不更者62岁、簪者63岁、上造者64岁、公士者65岁、公卒以下者66岁,皆可为“免老”,豁免徭役。免老的年龄依爵位高低而不同,大夫以上者以相同年龄为免老,不更与大夫相差4岁,不更至公卒以下依次只相差1岁,公卒与无爵者与大夫相并8岁。与秦制相比,有爵者不以56岁为免老,而至少是58岁以上,年龄至少延缓了2岁;无爵者不以60岁,而以66岁免老,年龄延缓6岁。这说明了西汉初期的确有减轻徭役的史实。不同爵位享受不同的免老待遇,反映了汉初社会等级制度与徭役制度紧密结合。此律令表面上看国家要求所有人服徭役,具有全民平等性,但结合前面提到的《徭律》内容看,大夫以上者可以不服国家徭役,说明了汉初徭役制度并不具有“全民平等”性,而阶级性是其本质的特点。下面有一条《徭律》令,也说明了这一点,且颇具意味。简文如下:

民产子五人以上,男傅,女十二岁,以父为免者;其父大夫者,以为免老。(三五八)

意思是说,若百姓产子五人以上,男子已经傅籍(不更以下子20岁“始傅”),女子至12岁(汉初时待嫁年龄),其父可以为免老;若产子五人,其父是大夫,本人可以为免老。经过秦末农民战争、楚汉战争,汉初时人口锐减,需在增加人口,以恢复经济,故定此律奖励生育。但是,它实行的后果是打破了原有的免老制度,使之不存在了免老年龄界限的问题,说明了汉初时“免老”不仅仅因年龄免除徭役的制度,而是一种享有豁免徭役的封建特权。
除“免老”以外,汉政府还将年龄较高又未及免老者,定为“睆老”,可以享受减半服徭役的权利。这又是一个对汉史的新认识,以前未曾涉及。据张家山汉简《傅律》记载:

不更年五十八,簪五十九,上造六十,公士六十一,公卒、士五(伍)六十二,皆为睆老。(三五七)

此律文说,爵位不更者年龄至58岁,簪者59岁,上造者60岁,公士者61岁,公卒、士伍者62岁,皆可以为睆老,豁免一半的徭役。这与“免老”的规定有所差别,现将“免老”、“睆老”年龄的详细对照情况列表如下:



爵位
大夫以上者
不更
簪○
上造
公士
公卒以下者

免老年龄
58
62
63
64
65
66

爵位

不更
簪○
上造
公士
公卒、士伍

睆老年龄

58
59
60
61
62




与免老相比,有所区别:(1)从所指的对象上讲,免老的对象包括所有的人,而睆老的对象很有限,仅包括不更、簪、上造、公士四等爵位者及公卒、士伍这些人,其他人不定为睆老的对象。(2)从年龄结构上讲,自不更至公卒、士伍之间,免老与睆老的年龄都相差4岁。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西汉初期免老、睆老是一种享有豁免徭役的封建特权,其年龄的限定必须根据本人的身份地位而定。鉴于张家山汉简的材料,以往学界所认为汉代免老年龄56岁的观点也还需仔细斟酌。



关于西汉初期徭役的征点对象,学术界认为汉代国家规定可以征调任何一个人,凡“编户齐民”到适龄之后,都有服徭投的义务,即使丞相之子也在征调对象之内,有身便有赋,有丁便有役。然而,汉代并非全民服役,对免服徭役的人群有一套特殊的规定:凡有宗室属籍及诸侯、功臣的后代,或有官籍、俸给六百石至二千石官吏和都尉以上的军官,或者享有一定爵位者,或者博士弟子及能通一经的儒生,或者有车骑马以及奴婢者、入粟者等,皆可免除徭役。[4]
现依据张家山汉简,针对西汉初期徭役征点对象问题,对以上的见解进一步肯定,并且阐述新的认识。据《徭律》记载:

发传送,县官车牛不足,令大夫以下有訾(赀)者,以訾(赀)共出车及益,令其毋訾(赀)者与共出牛食、约、载具。吏及宦皇帝者不(四一一)与给傅送。事委输,傅送重车重负日行五十里,空车七十里,徒行八十里。免老、小未傅者、女子及诸有除者,县道勿(四一二)敢(徭)使。节(即)载粟,乃发公大夫以下子、未傅年十五以上者。补缮邑□,除道桥,穿波(陂)池,治沟渠,堑奴苑;自公大夫以下〔上〕,(四一三)勿以为(徭)。市垣道桥,命市人不敬者为之。县弩春秋射各旬五日,以当(徭)。戍有亲及少者,颓后年,与□□□(四一四)□□为□□□□及发(徭)戍不以次,若擅与车牛,及(徭)不当(徭)使者,罚金各四两。(四一五)

从此简中看出,对徭役的类型及相应的服役对象作了详细的规定,什么样身份服什么样的徭役。大夫以下者必须服传送之役,或出资财物,而官吏及宦皇帝可以不服此役;公大夫以下者子及未傅年龄15岁以上者必须服运载粮食之役,而公大夫以上者可以不服此役;公大夫以下者,必须服修缮之役,如“补缮邑□,除道桥,穿波(陂)池,治沟渠,堑奴苑”,而公大夫以上者可以免服此役;不守礼法的市人必须服修建“市垣道桥”的徭役。其中有三种人享有免除徭役的特权:(1)大夫以上官吏及宦皇帝者,可以免服徭役。(2)爵至公大夫以上者,可以免服徭役。(3)“免老”、年龄尚小未著傅籍者、女子及诸享有免除徭役权利者,可以免服徭役。另外,汉初政府规定“睆老”及其家属在服役上享有特殊的减免权,相应地减半或免除其徭役负担,以留下照顾老人。据张家山汉简《徭律》记载:

睆老各半其爵(徭),□入独给邑中事。·当(徭)戍而病盈卒岁及(繋),勿聂(摄)。(四O七)
诸当行粟,独与若父母居老如睆老,若县父母罢()者,皆勿行。金痍、有□病,皆以为罢(),可事如睆老。其非从(四O八)军战痍也,作县官四更,不可事,勿事。勿(?)以□眕(?)瘳之令。尉前。(四O九)

睆老仅服其一半的徭役,若有重病可以免除戍役。时值服役,而父母年高至睆老或者父母残疾而无他人照顾,本人可以免服徭役。若有战伤或至残疾者,可以减半徭役。非战伤伤残者,若不可服役,可以不服徭役。这说明在以孝治天下的汉初社会里国家对社会养老及社会保障措施较为完善。

也规定史、卜、祝学童者及邮人享有免役的特殊优惠政策。据《史律》记载:

谒任史、卜,上计修法。谒任卜学童,令外学者,许之。□□学佴敢擅(徭)使史、卜、祝学童者,罚金四两。史、卜年五十六,(四八四)佐为吏盈廿岁,年五十六,皆为八更;六十,为十二〔更〕,五百石以下至有秩为吏盈十岁,年当睆老者,为十二更,践更□□。(四八五)畴尸、茜御、杜主乐皆五更,属大祝。祝年盈六十者,十二更,践更大祝。(四八六)

又据《行书律》记载:

复蜀、巴、汉(?)中、下辨,故道及鸡中五邮,邮人勿令(徭)戍,毋租其田一顷,勿令出租、刍稾。(二六八)

由此知,国家考虑到史、卜、祝学童者及从事特殊职业邮人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可减免徭役,甚至连租税都减免。这些都是传世文献所未记载的,张家山汉简无疑是弥补了这一缺陷。
除以上免除徭役者以外,真正服徭役的负担主要是落在无爵的平民百姓身上,由此可见,汉初徭役征点对象主是平民百姓,甚至有时将未傅籍年龄15岁以上少年也被征调服役。所谓的“节(即)载粟,乃发公大夫以下子、未傅年十五以上者”。可见,汉初百姓的徭役负担,与秦代相比较,虽不繁重但也不简轻。



关于西汉初期服役范围与从服方式的问题,及国家对地方徭役的征调管理的问题,以前学术曾根据史书记载有过推论,并且表述不详,现据新出土的张家山汉简史料,一是可以对过去推论提供新证,二是可以弥补过去未曾论述的缺漏。
对于西汉初期徭役的范围,主要分为劳役和兵役,劳役亦称为“更役”,主要是从事生产性劳动,例如:修建道路、寺舍、城垣、宫苑,整饬河渠,漕运委输等。兵役亦称为“徭戍”,主要从事训练、出征、屯戍等军事性活动。[5]张家山汉简提供了新的佐证:如《徭律》记载:

发传送,县官车牛不足,令大夫以下有訾(赀)者,以訾(赀)共出车及益,令其毋訾(赀)者与共出牛食、约、载具。吏及宦皇帝者不(四一一)与给傅送。事委输,傅送重车重负日行五十里,空车七十里,徒行八十里。免老、小未傅者、女子及诸有除者,县道勿(四一二)敢(徭)使。节(即)载粟,乃发公大夫以下子、未傅年十五以上者。补缮邑□,除道桥,穿波(陂)池,治沟渠,堑奴苑;自公大夫以下〔上〕,(四一三)勿以为(徭)。市垣道桥,命市人不敬者为之。(四一五)

从此简中看出,汉初徭役的范围较广,有传送、运输、补缮城邑、修建道桥、穿凿陂池、整治漕渠、建苑囿等等。另外,还有在官府手工业作坊中服役,《复律》记载:

□□工事县官者复其户而各其工。大数(率)取上手什(十)三人为复,丁女子各二人,它各一人,勿筭(算)(徭)赋。家毋当(二七八)(徭)者,得复县中它人。县复而毋复者,得复官在所县人。新学盈一岁,乃为复,各如其手次。盈二岁而巧不成(二七九)者,勿为复。(二八O)

此简涉及在官府手工业中服役的问题,若手工技艺达不到标准者,不得免除徭役。
至于兵役,有正卒之役、戍卒之役之分。据《徭律》记载:“县弩春秋射各旬五日,以当(徭)。戍有亲及少者,颓后年,与□□□”。(四一四)每年春、秋季各地要征召百姓集中进行骑马、射箭、征战等军事训练,这就是正卒之兵役。又如《与律》记载:“当奔命而逋不行,完为城旦。(三九九)”所谓“奔命”,《汉书·昭帝纪》曰:“及发犍为郡奔命”。应劭注曰:“旧时郡国皆有材官骑士,以赴急难,今夷反,常兵不足以讨之,故权选取精勇,闻命奔走,故谓之奔命。”由此见,“奔命”就是正卒所服的一种兵役,权宜时应急征调的士兵。倘若不从兵役,以黥为城旦。除正卒之役以外,还有戍卒之役。据《与律》记载:

乘徼,亡人道其署出入,弗觉,罚金□。(四O四)
守乏之,及见寇失不燔,燔面次弗私(和),皆罚四两。(四O五)

《张家山汉墓竹简》一书中注释道:“乘,《汉书·高帝纪》注引李奇曰:‘守也。徼,边界。’”乘,即戍守,是对的。但“徼,边界也”,值得商榷,应当释为“巡”也。故“乘徼”,合起来当释为“戍守、巡察”。所以,这是指戍卒的戍守、巡察边关之役。若有逃亡人出入其关口,而未发现,当处以罚金。这些服役项目与过去学界的认识基本是一致的。
对于西汉初期服役方式,从张家山汉简内容可以西汉初期服役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亲自服役的,有出物资代役的,有出钱雇人代役的等等。据《与律》云:“已(?)(徭)及车牛当(徭)而乏之,皆赀日十二钱,有(又)赏(偿)之(徭)日,车。”(四O一)这就是说,无牛车服役者,可以出钱一日12钱代役。表明汉初服役方式较为灵活,可以出钱代役。又据《奏献书》记载:

十一年(汉高祖十一年,即公元前196年)八月甲申朔己丑,夷道丞嘉敢 (献)之。六月戊子发弩九诣男子毋忧,告为都尉屯,已受致书,行未到,去之。·毋忧曰:蛮夷大男子岁出五十六钱以当(徭)赋,不当为屯,……·诘毋忧,律蛮夷男子岁出賨钱,以当(徭)赋,非曰勿令为屯也,及虽不当为屯,已遣,毋忧即屯卒,已去亡,……·迁报:当要(腰)斩。(七)

此案例反映了汉初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徭役制度,可以出钱代役。毋忧的辩词中说到蛮夷男子可以纳56钱代服屯戍徭役。可见,这些汉简提供了重新认识汉初服役方式提供了新的佐证材料。
对于西汉初期国家对徭役的管理问题,至今未作讨论,主要因为无史料可考察。现据张家山汉简,可知西汉初期国家对地方徭役征调、上计等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据《徭律》云:

事委输,傅送重车重负日行五十里,空车七十里,徒行八十里。……□□为□□□□及发(徭)戍不以次,若擅与车牛,及(徭)不当(徭)使者,罚金各四两。
都吏及令、丞时案不如律者论之,而岁上计(徭)员(数)及行(徭)数二千石官。(四一六)

汉初对传送、运输徭役有严格的日程安排,规定重车重负荷要求一日行程至少50里,空车一日至少70里,徒步行走一日至少80里。此项规定明显是强化对服徭役的效率管理以防止服役者偷闲作弊。地方官吏无权擅征徭役,征调徭役的权力集中在中央王朝。同时,各地方官吏要如数上计当年的服徭役的数量,否则,按“不如律者”论处。
也可知西汉初期国家对已征调徭役的服役管理是相当严格的。若有不服役者,或逃役者,将从严处罚。如《与律》云:

当戍,已受令而逋不行盈七日,若戍盗去署及亡盈一日到七日,赎耐;过七日,耐为隶臣;过三月(日)完为城旦。(三九八)

意思说,当服戍役者,已经接受到通知而逃亡满七天,或者在服戍役者私离职署或逃亡时间在一至七天内,以“赎耐”论处;超过七天,“耐为隶臣”;过三个月,将“完为城旦”。从《奏献书》所记的案例看,基本上按此律解释的,并判处极刑。毋忧以为只要出56钱就可以不服此役,但是,毋忧已经接受了服役通知,就是屯戍卒,而在路途中逃离,未服屯戍徭役,实际上违犯了汉时军事法律,故中央以屯戍卒擅离职守论处腰斩。总之,根据张家山汉简的新材料,我们可以知道西汉初期国家对徭役征调、上计等管理是相当严格的,基本上以法律形式规定,以确保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1]《汉书·高帝纪》引师古注。
[2]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下文汉简材料出处与此同。
[3]学术界对秦时“始傅”年龄有二种意见:一种认为秦时17岁,另一种认为秦时23岁。
[4]参见黄今言:《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P250-253。
[5]参见黄今言:《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 P282-292。

3,《海角七号》的导演是谁?资料?

魏德圣(Wei Te-Shen;1968年8月16日—),台南县永康市人,台湾电影导演。远东工专(现远东科技大学)电机科毕业,退伍后开始从事电影工作,2008年因执导电影《海角七号》票房获得佳绩,声名大噪。 [编辑本段]作品 导演 2008年 -电影《海角七号》 副导演 1996年 -电影《麻将》 策划 2002年 -电影《双瞳》 短片 1995年-《夕颜》(video作品,剧情片) 1996年-《对话三部》(16mm剧情片) 1997年-《黎明之前》(16mm剧情片) 1999年-《七月天》(About July,16mm剧情片) 2003年-《赛德克.巴莱》(试拍片) 剧本 1994年-“卖冰的儿子” 2000年-“赛德克.巴莱(真正的人)” 2003年-“火焚之躯──西拉雅” 书籍 2002年-《小导演失业日记-黄金鱼将撒母耳》

4,海角七号的导演是 谁。。哪的人

魏德圣(英文名:Wei Te-Shen,1968年8月16日出生),台湾台南县永康市人,台湾电影导演。远东工专(现远东科技大学)电机科毕业,服役时在军中认识一位世新毕业的同学,听其终日谈论电影,退伍后即进入一家小型传播公司担任电视节目助理,开始步入影视圈。初入传播公司时,魏德圣接触到电视剧制作,因而也开始提笔写剧本,并自行以录影带拍摄习作,其中剧本《卖冰的儿子》曾获得1994年度新闻局优良电影剧本奖,录影带作品《夕颜》也获得第十八届金穗奖优等录影带。
主要作品有:剧本《卖冰的儿子》、短片《夕颜》、《对话三部》,电影:2008年《海角七号》,2011年筹划长达十二年、跨国动员两万人拍摄自编自导的史诗英雄电影《赛德克·巴莱》

5,求一部台湾和日本人打仗的电影 叫什么 记不清了

《赛德克·巴莱》?《赛德克·巴莱》是《海角七号》导演魏德圣所执导的影片,该片筹划长达十二年、跨国动员两万人拍摄。电影在台湾上映分为《赛德克·巴莱(上):太阳旗》和《赛德克·巴莱(下):彩虹桥》两部分。内容阐述发生于1930 年代台湾南投的“雾社事件”,当信仰彩虹的赛德克族,遇上信仰太阳的日本大和民族,两个族群在台湾山区爆发冲突,两军交战,赛德克族头目莫那鲁道率领族人三百多名勇士对抗日本三千大军。

6,古惑仔里陈小春去台湾的哪部电影叫什么名字啊?

电影名是《古惑仔之人在江湖》。 该影片讲述陈浩南(郑伊健饰)、山鸡(陈小春饰)、巢皮等人从少年时代起就是好友。靓坤设法加害陈浩南,令陈浩南的兄弟巢皮惨死。 而陈浩南误服药物与山鸡女友发生关系,兄弟间开始积怨,山鸡一怒之下去了台湾投靠表哥发展。陈浩南心灰意冷,打算收手,怎料大佬B遭全家灭门,自己经营的店铺被烧毁,靓坤的步步相逼令陈浩南忍无可忍。陈浩南大怒下欲报仇,山鸡也带着一群台湾三联帮的兄弟前来帮助陈浩南的故事。 扩展资料: 《古惑仔之人在江湖》是由刘伟强执导,郑伊健、陈小春、黎姿、吴镇宇等主演的黑社会题材的电影,该片改编自漫画《古惑仔》,是古惑仔系列电影的第一部。 陈小春饰山鸡,山鸡原名赵山河,洪兴社成员,为人好色、鲁莽、不羁。在刀光剑影的帮派斗争中,山鸡总是热血地冲在最前。因与陈浩南发生误会而远走台湾,其后回归并协助陈浩南等人对付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