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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新政策规定了异地高考的三个条件
教育部的新政策规定了异地高考的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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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新政策规定了异地高考的三个条件

法律分析:可以在异地高考。法律没有要求高考地与户籍地必须一致,但是国家禁止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法律依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 二、落实综合治理“高考移民”的主要任务措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实施方案。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和审核,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学籍主管部门在高考报名前要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要科学合理制定中考报名政策,确保与本省(区、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和治理“高考移民”措施相衔接、相协调。

异地高考政策最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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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政策最新规定是什么

异地高考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异地高考规定: 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负责。 异地高考: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期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异地高考的突出矛盾,集中在流入 人口密集的大城市。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这就是异地高考政策。 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无法绕过北京、 上海等 大城市,而这些大城市正是异地学生聚焦的场所,异地人口聚集的城市。2011年 ,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 在所在地参加高考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称,城市应当为稳定就业者子女就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