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证明怎么办理
引产证明办理程序:1、当事人向镇(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镇(街道)计生办核实情况,并调查当事人是否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出具调查结论;3、市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审批;4、市人口计生局或镇(街道)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办理引产证明所需材料:1、户籍人口:身份证或户口薄,B超检查报告单,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2、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浙江省居住证(含临时)、B超检查报告单、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或传真件),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引产证明是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的证明,医生是怕孕妇做性别鉴定而作的检查。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引产证明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开具,并不是随便就可以开具的。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计生办,可以开引产证明吗,麻烦吗?
计生办,可以开引产证明哦!不麻烦。
开引产证明不麻烦,带着你的身份证和医院给你的检查报告,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直接开具就可以,医生让你选择引产,可能是胎儿发育有问题,建议您及时选择引产手术,手术以后注意休息,不要吃生冷的食物,42天以内禁止性生活,禁止盆浴,保持外阴清洁卫生。【摘要】
计生办,可以开引产证明吗,麻烦吗?【提问】
计生办,可以开引产证明哦!不麻烦。
开引产证明不麻烦,带着你的身份证和医院给你的检查报告,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直接开具就可以,医生让你选择引产,可能是胎儿发育有问题,建议您及时选择引产手术,手术以后注意休息,不要吃生冷的食物,42天以内禁止性生活,禁止盆浴,保持外阴清洁卫生。【回答】
引产证明怎么办理
该证明是指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而引产的证明,主要是为了防止孕妇做性别鉴定后再引产。怀孕超过14周(含14周)的孕妇需要终止妊娠的,在进行引产时需要身份证明和相关机构出具的引产证明;能出具引产证明的可以是医院、计生部门等。如果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引产不能报销;如果其参加了生育保险,引产就可以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