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云南导游频频在车上强迫游客购物,还屡禁不止
第一:因为地理环境的原因,因为云南幅员辽阔,好看漂亮的景点很多,但是又没有集中在一起,所以一般来说游客花费的时间比较多,这么长的时间, 旅游 成本肯定上去了,所以当地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引进了购物店机制,引进购物店是为了帮当地旅行社分担成本,购物店既然帮当地旅行社分摊了成本,肯定是需要把这个成本收回来,甚至于赚钱,那这个钱从哪里来,答案毋庸置疑,肯定是游客来买单
第二:云南物产丰富,给了游客购物的机会。最出名的就是云南的玉石了。玉石属于高价商品,里面的水分很多,大多出来 旅游 的人没有鉴定真假,评定价值能力。一般都是在 旅游 大巴车上听导游,或者在购物店听讲解员讲一下简单的鉴别方法,但是如果真的几分钟就能学会,那也太相信自己的能力了。而且不要怀疑国人做假的能力
第三:导游来源有很大问题,最早一批做购物起家的导游来自海南和香港,后来海南和香港 旅游 市场整顿,这批导游基本全部来到云南发展,再加上云南的 旅游 业在资本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极速发展,造成大量岗位没有合适的人,新来员工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时间的历练,做成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第四:当地旅行社和购物店赌徒心理,旅行 社会 和购物店达成对赌协议,比如游客在购物店消费达到多少,购物店就会返还给旅行社,会设定一个最低标准,没有达到标准,不给导游结算工资,导游没有提成,消费越高,返还给旅行社越高,导游压力越大
第五:当地旅行 社会 给导游强制要求买团方式来带团,把压力分担给导游。比如一个从武汉来的30人旅行团来云南旅行一周,旅行 社会 规定导游如果你要带这个团,难么导游就要交给旅行社300元/人的买团费用,游客在 旅游 路线中产生的所有提成,旅行社不再分摊导游独得,所以导游就必须在一周之内把这300*30=9000元赚回来,这还仅仅平本,导游辛苦一周时间,精力都花了没有任何收益,在这种巨大压力之下,心里素质不够好的导游,往往会做出一些反常的举措
导游在 旅游 行业是一个最底层的人,只是一个执行者,是一个最没有权利和保障的工作岗位,每当事件发生之后,最后的处理方案,公示出来的往往只有对导游的处罚,虽然我也不赞同这些违规导游的最后处理事情的方法,但到底是谁造成的呢?没有压迫,谁哪里来的动力和精力去做这些明明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最后告诫一些经常 旅游 的朋友, 旅游 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所以最好是选择正规的 旅游 社,小便宜不要贪,选择品质的旅行线路,签定正规的 旅游 合同,买稍大额的 旅游 保险
如何看待“云南导游骂不购物女游客滚”?
我遇到过旅游购物团,但是没有遇到强制购物的团,最后的处理结果还算可以。
最近一则新闻讲的是游客小敏和朋友报名参加一6天5晚的云南旅行团,俩人团费仅1580元,导游称为每名游客配挑货服务员,以掌握游客家庭住址要挟购物,将游客划分为三个消费等级:工薪阶层消费3000-8000,白领阶层消费8000-20000,精品消费20000-100000。
好家伙,这导游铁定是违法了,还敢拿公民个人资料威胁,这不是罪加一等吗?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家几次参加带有购物性质的旅游团发生的事情,记得那是2008年前后,母亲带着我和表哥、表妹一起去桂林游玩,我们三个孩子还在初中升高中的假期之中,当时报的是旅行团。
俗话说桂林山水甲天下。
不得不说桂林的山水还是非常美丽的,在几天的旅游行程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坐船游漓江,这个行程是真的比较慢,其他的景点,只要是在陆地上的都特别赶,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也记不清具体的行程了,只记得被导游拉着去了3-4次购物,最后走的那天还带我们去买了土特产。
这其中有玉石店、保健品店,也有各种我们想得到的购物店,因为我们旅游没有遇到过购物团,所以也没有太多准备,那时候全家都没有信用卡,现金每个人也只带了几百块应急,我记得也只在玉石店买了一串琉璃。
这次旅游的体验感确实比较差,不过导游却没有强迫我们购物,他只是把我们带到购物的地方,然后各种好话劝大家买东西,后来有几个购物点因为我们身上没多少钱了,导游就索性让我们坐在车上等他们购物结束了,感觉这个导游人还好!
后来母亲在2016年去香港玩了一次,也有购物环节,体验感也还不错,导游没有强迫大家买东西,只是有的没的会提醒大家买东西,后来母亲买了两块表回来,还买了玉手镯和一台摄像机,总得来说还好吧!
虽然我没有遇到过强制购物的旅游团,也看到过一些和小敏类似经历的新闻,有一次看到一个顾客投诉旅游团的新闻就是因为旅游团强制要求他们去购物,买东西,如果有不买东西的人,导游就会冷嘲热讽的说他们,门口还有人把守,不买不让离开,他们旅游回家之后就像当地的相关部门举报了。
我国《旅游法》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第九十八条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所以当你在旅游的时候遇到了强制购物或者胁迫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即使是旅游过程中无法及时举报,也可以选择旅游结束之后再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