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
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通用5篇) 为了了解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我们有必要仔细地调查清楚,最后将调查结果、战略性的建议写进调查报告。在写之前,要先考虑好内容和结构喔!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1 一、前言 淘宝、支付宝、商家信誉、旺旺——这些词语如今是大学生的常用语,在校园里、在宿舍里,怎样买到物美价廉的好东西,也是每天都能听到的讨论,再看看那些快递公司每天中午就像开展销会一样,在宿舍楼下摆开一长串各式各样的邮件。但是还有许多同学不懈于或者不愿尝试网上购物,阻碍他们的原因是什么那些热衷于网上购物的学生,他们的购物动机、购买物品特点又是什么男女大学生在网上购物有什么样的区别阻碍大学生进行网上购物的主要心理障碍因素是:产品的品牌、价格、质量、可靠性、保质期等方面,以及网站上同类产品的信息丰富程度、可筛选性、可对比性是否能够达到购买者的预期标准。此外,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方便与否也是影响因素。从网上买来一件商品自己是否满意,除了商品本身外,支付方式、商家信誉、运送满意度也是影响总体满意度的几个重要方面。因此,网上购物对于大学生而言的利弊是同时存在的,我们将就此类问题进行简述与分析。 二、明确调研方案 随着网络普及,电脑成本的不断下降,网上购物已经从当时雾里看花遥不可及的状态,变成了当今最火爆,最适合上班族、年轻族群购物口味的一种购物方式。网上购物已经慢慢地从一个新鲜的事物逐渐变成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冲击着人们的传统消费习惯和思维、生活方式,以其特殊的优势而逐渐深入人心。大学生作为对网络最敏感的人群,他们对网上购物行为接受很快,是未来购物市场上的潜在用户。然而,近年来,根据消协统计,网购成为增长行最快的投诉热点之一。网络诈欺层出不穷,商品也不总是物美价廉,卖家中也出现了因一句差评而线下“追杀”买家的现象,服务质量差强人意,现准备在大学生中展开调查。 三、确定调研目标 当今的大学生是新新人类,有青春阳光、追求时尚的心理特点,而网上购物的时尚性和快捷性正符合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为了了解当今青年大学生的网上消费的情况,更好的发展大学生良好的健康的消费观念,以及了解大学生网上购物行为以及他们对网购的看法,对xx大学xx学院大学生进行了网上购物情况调查。 四、制定调研计划 4.1调查对象: xx大学xx学院学生 4.2调查问卷设计: 问卷内容包括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两大部分。问卷结构采用选择题与开放式问题形式进行调查。 4.3调查方式: 采用自编网上购物消费观问卷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在本院发放调查问卷,共发出100份,回收率100%。 五、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5.1大学生网购群体分析 本次参与调查问卷人中女生为59人,占总人数的59%,男生人数为41人,占总人数的41%。其中,有网购经历的人数为90人,占总体的90%;无网购经历的人数为10人,仅占总体的10%。可见,随着网络的普及、发展,人们购物的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参与网购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年轻消费者群体的大学生,其中男生较少网购,女生追求时尚,对网购的好奇心要大于男生,并且网络上缤纷的各种商品最能吸引女生的目光,这是女生网购人数要多于男生的主要原因。相比之下,男生天性不爱购物,网购对他们的吸引力相对女生而言要小得多,因此导致他们的网购人数所占比例甚小于女生,而无网购经历人数甚多于女生。 5.2大学生网购行为分析 ①网购的频率、时间: 大学生每月网购的频率,大多为有特殊需要时使用网上购物,也有些大学生网购太过频繁,不够合理。从未网购的占了少数10%,偶尔网购的占了30%,经常网购的占了60%。由此可知:在大学生网购的过程中,有部分的大学生有明确的购买目标或有明确的购买需求,但也有部分的大学生,在浏览购物网站中耗费了大量不必要的时间。 对于网购的频率和时间,一部分大学生的选择较为合理性,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较少,对网购的关注程度不至于太过沉沦。但也有一部分的大学生在网购时,没有把握好时间与金钱的投入。 ②网购的商品类型: 通过分析调查问卷,女生网上购物时主要选择服装类、化妆品和食品类,而男生网上购物的主要产品是数码电子类,也选择服装类。女生对衣服和化妆品类比较感兴趣,男生对数码电子类产品有浓厚的兴趣,此外男生玩网络游戏的人数比较多,因此会网上购买虚拟游戏币。当然,男生女生都有一部分人选择网上购买图书。由于xx学院距离市区书店比较远,周围缺少大规模的书店,网购图书也成为xx学院大学生购买书籍的一种重要方式。 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2 调查背景: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也提高了,这是有目共睹的。而其中春节期间中学生压岁钱的消费问题也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话题。很多家长的行动都反映了“再穷也不能穷孩子”的念头,对子女的消费要求都尽量满足,尽管是高消费,最后还是给钱。而有些人虽然不富,也许是受周围的人的影响,也向父母要钱去买高档的东西。春节期间,压岁钱频频而来,那么我的同龄人的消费也是这样吗?为此,我开始展开关于中学生压岁钱消费情况的调查。 调查过程: 在调查中,我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很多被访人都不太合作。用调查纸调查时,他们大多都是应付的,随随便便填完就算,可能不如亲自访问好,所以我又采访了几位中学生。在这次过程中,我又发现了很多同学都是避而不答的,也许他们怕我问到他们的家庭情况或心理上的情况,所以不好意思说,只有少部分人乐意而热情的接受了我的访问。为此,我为了确保调查的真实性,要多访问些人,从中找出多一些认真回答我的问题的人。以下纪录的'是其中四位同学的回答: 问:请问你有压岁钱吗?大约多少? 答: (1)有。每年几乎都在1000元以上。 (2)有。大约7、8百吧。 (3)有。也就是1000多元。 (4)有,可是不多,2、3百元吧。 问:那么,这些钱都用来做什么呢? (1)买衣服啊。有时去买书,买漫画,剩下的存起来。 (2)请同学大吃一顿。剩下的交学费。 (3)买衣服、游戏或点卡。这几年我准备存起来,以后好上高中啊。 (4)存到银行。 问:你们有没有想过用于捐助贫困山区或是用于其他内容? 答: (1)想过。 (2)没有。但是我想过给同学办个生日会。 (3)有啊,可是不知道怎么捐,所以有时就用来旅游了。 (4)没有。但我经常用它交学费。 调查分析: 经过调查,我发现,现代中学生春节的压岁钱主要消费于饮食、衣着、娱乐三个方面: 1、衣着消费大约占了总消费的一半。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现象呢?据分析调查得出,这些学生他们互相攀比,追求名牌,例如:一对的名牌运动鞋至少要花去四五百块,多至一千多块;一件的衣服要上百块;一条裤要百多块。 2、娱乐消费大约占总消费的1/4。有些人总是追潮流,赶时髦,佩带随身听,甚至手机等。这些都是一些高消费品。 3、用于饮食的消费大约也占总消费的1/4。有些人每当有节日都去庆祝,每当有同学生日、也都去开生日派对,还有诸如此类的派对。 以上三点是绝大多数消费方式。然而,用于其他消费的只有那么一点。在这一点中,有的用于学习的,剩余的是用于搭车。这样高的消费,花费这样多的压岁钱,到底他们的钱是来自何方呢?经多方调查,他们的钱的主要来源是来自他们的长辈。 在这次调查当中,我还对同学的节俭态度的问题,做出了调查,其中的80%表示想过节俭,在这其中,只有不到一半的落实了。 调查建议: 通过这次研究性的调查,我对初中生的压岁钱消费情况和对节俭的态度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从中也得到了一些建议,希望同学们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择善而从之,建议如下: 1、多用来买有用的书。这一点是我推荐认为最好的,因为有益的书,你从书中学会了知识,知识就是你的了。 2、用于储蓄。把钱存起来,积少成多,等以后有用时再用。 3、少买零食等。吃零食不仅浪费,还不利于健康,为什么要买呢? 4、资助贫困山区。把多余的钱资助给需要帮助的人。 5、不要与人攀比。如果这样,会使家庭富有的孩子感到优越,会使家境贫穷的孩子感到自卑,两者都有坏处。 6、这一点是针对于家长的。 在平时中,有许多孩子的压岁钱大多由家长保管。如果孩子向家长要压岁钱当作零用钱,而家长既不想拒绝孩子的要求,又怕孩子拿到钱以后乱花,常会感到左右为难,不知所措。那么,家长到底要怎样对待孩子的这种行为呢?我这里就有几个好点子,不如说出来吧。家长首先应区分孩子的要求是否合理。凡是那些合理的要求,例如买书、买练习本,家长就应适当满足孩子并让他自己去购买这些东西。这样一方面可以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一方面可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对那些不合理要求,家长要严辞拒绝,并向孩子讲明道理。总之,家长要牢记的一点就是千万不可对孩子有求必应,纵容孩子花钱。否则,让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花钱大手大脚的坏习惯,到头来会后患无穷。 “节俭本身就是一个大财源。”最终,我提醒大家,学会节俭吧!你会受益无穷…… 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3 春节作为我国最重大最有意义的节日之一,庆祝春节已成为当代中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春节期间的消费状况已成为人们的又一关注热点。为了进一步加深对我市市民春节消费状况的了解,进行了此次社会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春节消费情况呈增加趋势 在询问到有关“20xx年春节,您预计家庭消费与去年相比变化是”,48%的人认为将会“大幅增加”,26%的人认为将会“小幅增加”,16%的人认为将会“基本不变”,认为将会“小幅减小”和“大幅减小”的仅占11%。我们不难看出随着近年来人们收入的不断增加,多数人会在春节时选择进行更高水平的消费,与此同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物价的大幅提升也有很大关联,结果中显示63%的人认为目前的物价会影响春节消费,26%的人认为“不好说”,仅有11%的人认为目前物价不会对春节消费造成影响。 在我们中国人的思想中,春节代表着一年的结束,更代表着新一年的开始,一个好的开始代表着期望新一年平安顺利的心愿,所以我们也不难看出,大多数人有在春节期间宁可多进行一些花费也要过个舒适的年的愿望,生活条件好了、收入高了,人们也就理所当然的提高了春节期间的消费。 二、家庭消费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36%的人认为“购置衣服”占了家庭春节消费的主要方面,春节期间购物往往是一些女士在节日期间的首选,很多职业女性都有一个想法“因为工作关系平常难得凑在一块,刚好利用休假时光快快乐乐地逛街购物”,另外,给爱人、孩子添置新衣,也是春节女士们不可缺少的“工作”之一。 认为“餐饮”是家庭春节消费主要部分的有29%,对很多人来说,春节活动基本上围绕吃进行,春节期间在食品方面到底要花多少钱呢?世纪联华的一位收银员告诉我,大概在节前20多天,超市就进入销售高峰,顾客一次购物花费大多在200元至600元之间,有不少还上了千元,卖出去的东西绝大部分是食品。 认为“送礼”是家庭春节消费主要部分的同样有29%,我对附近小区的一些居民进行了随机调查,过年的人情消费最多超过5000元,最少的也有近千元,这其中包括给亲朋好友的礼品、礼金,给孩子的压岁钱等。 一位李先生说:“一年只过一次年,亲戚朋友间总要是要走动一下的,又不能空着手去,现在的人品位高了,送低档的东西显得寒酸,给每个孩子的压岁钱就不能少于200元。粗粗算一下,春节期间送礼的钱就达到2000多元。”比较而言,“回家路费”的3%和“旅游消费”的2%就显得不足道了,大多数人在过年期间都选择了回老家与父母一同过年,这也是人们心中回家团员一起过好年的侧面写照。 三、个人需求最为重视 被问起什么是影响春节消费的主要因素,占36%的“个人需求”被认为是影响春节消费的最主要因素,“产品质量”次之,22%的人认为它是影响春节消费的主要因素,19%的“个人经济”已经不再是现在人们所考虑的第一问题,可以看出现代人的高消费过春节并不一定是进行了毫无意义的消费,理智的进行春节消费,同时又注重消费产品的质量,这是现代中国人生活水品提高的又一大体现。 四、消费提高无法遏制节日气氛的淡化 春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而如今那浓浓的年味似乎越来越淡。在对待春节的态度上,有63%的人认为现在春节年味太淡,缺少传统文化,希望能过一个传统型的春节,16%的人认为现在的春节简单轻松,比传统春节要好,据我了解,这么认为的大多数位年轻人,另有21%被采访者认为现在的春节和“五一”“十一”长假没有什么两样。现代人们的生活好了,自然提高了春节期间的消费水平,以求过一个更好的春节,这样的想法自然造成了春节期间的全民高消费状况,可是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消费高了、物质生活好了反倒失去了过节的感觉。 春节代表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经久不变的传统节日,它代表的是文化,填充的是精神,这些都不是能靠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能挽救的,我们真的有必要反思一下,究竟如何平衡物质与文化才能让我们重新找回过节的感觉。 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4 一、调查目的 当今的大学生是新新人类,对新鲜事物比较好奇,加上大学生青春阳光、追求时尚的心理特点,而网络购物的时尚性和快捷性正符合大学生的心理。为了了解当今青年大学生的网上消费的情况,更好的发展大学生良好健康的消费观念,以及了解大学生网购行为以及他们对网购的看法,对在校大一到大三的大学生进行了网购情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分析 1、本次调查共发出4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0份。其中女生26人,男生14人。相关数据显示:其中大一学生中有9人进行网购,比例为22.5%;大二的有15人,占37.5%;大三的有11人,占27.5%。只有5人从没有过网购经历,占12.5%。 2、本次调查中,同学们的网购消费水平数据显示,每月一次的有9个,占总数的25.7%,有19个的同学每季网购一次,占54.3%,每年一次的同学有5个,占14.3%。还有2个,5.7%的网购达人平均每周一次。每次购物的平均交易金额在100以下和100~500之间的人数都占总数的45%,其他金额范围分布较少。 3、经调查,大学生网购商品中,服装产品位居榜首,占到总消费的37.5%,其次是数码产品27.5%,在网上买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占到总数的19.5%。相比之下,由于食品的特殊性(保鲜等问题),却几乎无人在网上购买食品。 4、在没有在网上购物的同学中,有近60%的同学认为网购不安全,而在有过网购行为的同学中,所有同学都觉得网购值得信任。另外,在前者中有80%的人以后会尝试网购。 5、在网购人群中,因为购物方便快捷而选择网购的占网购人数的60%,还有一部分同学认为网购产品种类多样,可以对比从而挑出性价比高的商品。而在众多大学生选择的购物网站中,有57.1%的大学生会把网站商品是否齐全作为他们选择购物网站的主要标准。其中,淘宝网名列前茅,有80%的同学选择在淘宝购物。 6、在网购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其中主要困难是商品描述不清楚,达到45%,其次是商品数目繁多和网站太多,网上市场太杂乱,有些商品质量较差,占30%。 7、同学们网购为了安全性考虑,付款方式一般都采用支付宝,占比例的60%,货到付款占22.9%,网上支付占17.1%。 三、大学生选择网购的原因: 1、大学生的追求时尚性,他们跟随时代趋势。而且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网上购物使大学生寻求更便捷的生活方式。 2、大学生一般没有过多的闲置资金,所以总想在网上淘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而且网购的价格一般比市场上亲自买要便宜; 3、网上卖家更多,选择余地更大,能够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 4、大学生大多熟练使用计算机,对网购容易接受,而且引导潮流,如今网购就是时尚的潮流; 5、网购方便,不去自己花太多时间逛商场,很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四、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 1、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网上购物平台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这就使得同学们在网上购物时容易被欺骗,有时候会买到假货,得不偿失。 2、大学生的金钱大部分都来自于父母,由于网上购物的便捷性和时尚性,使有的同学花更多的钱更频繁去网上购物,甚至形成“网购瘾”,造成生活费的高度开销。 3、网络上的商品有可能描述不清楚,当事人不能够亲身了解商品的质量,当买到的商品与自己期望的不一致时,较容易形成心理落差。 五、对策分析 1、大学生要学会理性购物,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里面的信息不一定是真实的,当在网上购物平台购物时要细心谨慎,注意对商品的真假鉴定,防止被骗。 2、在网上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了解每一个细节,购买性价比最高的网络商品;当购买比较贵重的数码产品时,应当去实体店购买。 3、网上购物平台管理方也应该加强对网络购物环境的整理,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购物环境,让广大买家更能安心淘宝。 六、调查结果总结 通过上述的调查报告,说明大学生在网上购物已经形成一种流行趋势。只有一小部分的大学生不选择网上购物。阻碍他们开始网购的主要是安全因素,只要他们认为网购值得信任了,网购的方便、省时、商品齐群等优点一定会吸引大多数的人开始网购。青年大学生具有追求时尚和容易从众的心理特点,而网上购物的快捷性、时尚性,又与大学生的心理特点相适应,这就使得大部分的在校大学生选择在网上购物。但是由于网络本身存在的弊端,网上购物存在安全隐患是不可忽视的,若操作不当,就会受到欺骗,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5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了更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市场秩序,改善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王振东副主任的带领下,于3月29日,对工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在视察前,财工委还组织了来自外贸公司、文化局、粮食局、商贸总公司等12个单位的15位同志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建议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消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19xx年1月1日《消法》实施以来,我市给予了相当的重视,踏踏实实的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 从1995年以来,每年都举行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参与人数多达万人,采用发表讲话、设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挂图展示和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对《消法》进行宣传;每年都发放了2万份以上的宣传材料;每年也都通过新闻媒体普及《消法》知识。到目前为止,《消法》已成为社会上知晓率较高的几个法律之一。 第二、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体系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五个相互联系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的联动执法机制;二是内部统一受理、分类处理的办案机制;三是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四是企业自律机制;五是社会监督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对《消法》的执行力度起到了加强作用。 二、在贯彻执行《消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宣传力度不大,方法不活。从时间上讲,年年315的宣传,不可能实现消费者随时315的需求。消费者最想了解消法的时间,不是休闲时间,而是他们在进行消费的时间。从地点上讲,广场、大街上消费者不需要《消法》,集中宣传实际效果不好,不能作为宣传的主体。从对象上讲,《消法》面向的是消费者,虽然每个同志可以说都曾经或者可能或者即将是消费者,但当不购物的时候,他们不是消费者,对他们的宣传不可能会起到很好的效果。从宣传的内容上,面向不同的客体,搞一刀切,没有侧重点,不利于强化《消法》的宣传效果。 第二,执行主体——消协,无法保障《消法》的贯彻执行。首先是权力问题,消协的协会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采用强制手段,往往会造成执行中打折扣,客观上削弱了《消法》的威慑力和震慑力。其次是人力问题,几个人的消协不可能应付几十万人的消费市场,消费者发生问题投诉难,造成了《消法》应当发挥作用的时候,发挥不了作用。再次是消息获取问题。消协也不可能及时的掌握市场情况,从而出现了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 第三,执行不力。首先是追究对象不全。存在着只查销售者,不查生产者的现象,追究责任没有深挖到根源,不能从长远和实际效果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推委扯皮现象存在,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几个部门相互推委,削弱了消费者对《消法》的信任程度。再次,咨询不到位。对于一些高科技,贵重产品,消费者咨询无门。 三、对宣传贯彻《消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从时间上讲,要在群众需要《消法》的时间宣传。做到消费者什么时候需要《消法》,他们就能听到有关《消法》的声音。从地点上讲,要把《消法》的宣传到柜台上,那里在销售产品,就在那里宣传《消法》。从对象上讲,要找那些成为或马上要成为消费者的群众宣传。从侧重点上讲,要机动灵活。如:在商场外面就宣传《消法》的内容;在柜台前,就宣传投诉和咨询的方法;对销售者就宣传经营者的义务等。从扩大影响上讲,对于典型的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宣传,用活生生的案例来教育群众。 第二,要把自身作为主体,加强部门间协作。《消法》的贯彻执行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工商局要当好神经中枢,把相关部门作为末梢神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涉及制假的要追到根源,触及法律的就委托法院公正判决,遇到阻力的就联系公安,进行宣传时就拉上宣传部门,促使大家共同维护《消法》。 第三,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执行力度。要使部门的各个科室明白《消法》的重大意义,把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杜绝推委扯皮现象。 ;
消费者调研报告
消费者调研报告范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消费者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调研报告1 一、拷问:缘何在反垄断视阈下探究消费者权益之保护 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而《反垄断法》侧重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的规制,以保障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间为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实质上或最终结果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可见,反垄断法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给予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种法律制度的组合形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制度体系来完成的,反垄断法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等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反垄断法视阈中探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检视:反垄断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困境 (一)消费者权利救济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之尴尬 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性垄断。一些垄断行为短期内看似对消费者有益,但长期而言,可能会把为消费者提供相同产品的企业排挤出市场,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也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丧失。在面对各种垄断行为时,消费者权利救济遭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的尴尬境遇。 1、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有关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制制度中,忽视了企业通过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这一情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关系密切,一些垄断协议会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附随性后果。所以二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具有相似性。譬如,类似家电、航空、汽车、钢铁等寡头或垄断竞争行业,进行的价格联盟,实行垄断高价,或者进行掠夺性定价——先依仗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力量,短期内大幅降低商品价格,与同业竞争者进行价格战,待其他同业竞争者被排挤出竞争市场后,再全面抬高商品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目前我国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该如何规制的制度规定。譬如我国铁路线的垄断经营就是典型的国家授权垄断经营模式,在不存在相关竞争者的情况下,这些垄断性质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其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诸如司微软、英特尔等跨国公在我国有显著的市场势力,微软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尽管因国家授予其知识产权保护而取得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但其有能力、有动机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大势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以剥削广大消费者。 3、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由此条规定我们发现,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一些规定带有产业政策的色彩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一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却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不协调之处。我譬如,我国航空运输业中,国家可能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制定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进行导向,该产业政策此时表现为将国内多家大型航空公司予以联合、统一定价,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为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产业政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应成为制定产业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4、行政垄断规制制度。在行政性垄断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行为规制制度。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石油业中的双寡头垄断企业,不是想方设法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权力给予的偏袒逃避市场竞争,恣意操纵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石油企业“优”不能胜,“劣”不能汰的恶性局面,社会自由得不到合理配置,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于消费者权利救济之缺失 1、反垄断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制度规定过于简略。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虽然规定了民事责任,但对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方式未作具体规定。而事实上,责任主体远不止经营者,还有包括经营者之决策者、主要实施者和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在内的众多责任主体。这是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构建中责任主体相关规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受益主体是仅包括直接受害者,还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间接的、潜在的消费者?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反垄断法宽恕政策与接受承诺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欠考虑。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仅初见雏形,立法者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所没有考虑到——宽恕政策在运用减轻甚至免除罚金的手段激励违法者坦白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维护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联消费者在违法经营者那里能否仍能获得索赔权?而对于接受承诺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旦作出接受承诺的意思表示,就产生了两个法律后果:一是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受该承诺的约束;二是反垄断执法机关接受承诺便意味着放弃了对所承诺企业包括罚款在内的法律制裁。该制度一方面对相关企业有很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相关企业免受一切法律制裁可能使受损消费者处于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尴尬局面。 三、探究:反垄断法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启示 (一)完善垄断规制制度 首先,就垄断协议而言,应制定具体规则规制经营者因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避免一些垄断竞争行业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电信业等服务行业资费收取不合理、捆绑销售、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等现象,赋予第三方如法律公益研究中心,对一些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和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以避免出现仅凭消费者这一松散群体,在与运营商“斗”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局面。 其次,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因素作为考量经营者拥有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指标。明确将那些有损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的经营者剔除出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之列。对自然垄断企业以及因知识产权而取得合法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严格审查其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取得是否以未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为前提,降低其利用优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再次,在制定带有产业政策性质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时,注意协调这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制定带有产业政策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外,在对经营者的并购行为进行审查时,着力把握并购规模中的“度”,力争规模有“度”,让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确保消费者的福祉。 此外,笔者认为,应该丰富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利的相关规定,赋予消费者更多实在的权利。具体而言,赋予消费者对反垄断实施的监督权和申诉权。我国对垄断行为仅仅依靠政府机构进行监督是不够的,还应建立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监督机制,避免或者减少公权力监督机关滥用权力、为权力寻租等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1、完善反垄断民事责任制度。反垄断民事责任主体资格不明确,带有模糊性,并且受到了许多限制。在民事责任制度请求权主体上,必须明确哪些主体有资格对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即哪些主体具备原告资格?世界范围看,美国明确要求原告必须是直接购买者,其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则赋予非直接购买者以原告资格。就我国而言,有学者指出,基于法官的经验不足和执法资源有限等因素的考虑,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应当受到限制。但是,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能有悖于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不能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不能将潜在的消费者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而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潜在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程序。 2、完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在对相关企业实行宽恕政策或者接受相关企业的承诺时,将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决策的考虑因素,在实施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时,确保关联消费者的索赔权得以顺利行使,避免关联消费者因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救济局面的再次出现。 (三)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 1、设置专门法院管辖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发生反垄断诉讼时,应设置专门的法院来对其进行管辖。因为反垄断法有别于合同法,通常,通过合同法相关法条很容易认定某一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但是,诸如大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都需要运用专业化的知识、经过复杂的经济分析而得出,对法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设置专门法院管辖私人诉讼案件十分必要。在这之中,还应注意处理好专业性的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如:法院对执法机构的监督、执法机构审决认定的事实对法院的约束力。 2、引入反垄断法后继执行机制。赋予反垄断诉讼与其存在合法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到已经存在的诉讼的权利,即借鉴美国反垄断诉讼的后继执行模式。后续执行模式是将反垄断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作为其前置程序,基于反垄断主管机关先前的这一处理决定,私人当事人对被告的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的模式。美国的经验表明,反垄断后继执行机制在美国私人寻求垄断违法行为的救济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后续执行机制能够使消费者摆脱单独起诉存在的困难。这种执行方式应该在我国被提倡,以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结束语 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高度关注,我国的《反垄断法》虽然出台较晚,但该规范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定为立法目的之一,事实上弥补了在专业法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本文在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垄断法视阈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粗浅的讨论,提出初步设想。当然本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一些制度的创设,还未形成系统,这也是笔者未来的努力方向。笔者深信:在消费者主权时代,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会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必定得到更好的保护。 消费者调研报告2 一、什么是证据 所谓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人证、物证、资料等。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 二、证据的特征 一是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事实,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二是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着某种联系,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三是合法性。主要是指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三、举证制度的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举证制度的原则: 一是“谁主张谁举证”。 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或者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二是举证责任倒置。 在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争议中,法律规定了在某些侵权案件中投诉人提出的侵权事实不负有举证的责任,而由被投诉人负责举证。如商品存在缺陷,存在哪些缺陷,损害是由于什么缺陷造成的等等,都是受害人无法无能力证明的事实,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上述事实,就不能获得赔偿,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在商品责任受理中,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质量法》适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将提供证据的责任倒置于生产者和销售者,法律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对自己没有错误提供证明。如果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能进行有效地抗辩,这时法律则推定经营者承担责任。当然,消费者也不是什么证据均不提供,发生商品质量纠纷,消费者主要提供遭受损失的事实及损害的前因后果。所以举证倒置的原则,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消费者的难处。但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举张的,只能有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过程中应要求消费者主动、积极、尽量地收集证据,争取自己的主张充分得到实现。 四、取证和保留证据 一是索取购物发票和有关凭证。购物凭证一般指发票,保修单,信誉卡、保险卡等。它是经营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对消费者承担某些义务的证明,是消费者因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享有某些权利的证明,可以说购物凭证是交易行为的证明,是一种交易合同的体现。购物凭证一般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价格、商品出售的时间、商品的提供者等内容。因此,购物凭证对消费者的重要意义在于:记载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证明合同履行的情况,特别是为双方日后可能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处理,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依据。假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可以凭发票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履行包修、包换、包退或者赔偿损失等方面的义务。如果没有发票作为证明,销售者一旦不承认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是其所售,问题就很难得到解决。为了突出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这就是说,不论国家有无必须出具的规定,不论商业惯例是否要求出具,消费者都有权利要求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向其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认为必要而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不论以何种形式销售何种商品或者提供何种服务,都必须出具,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二是注意查验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经营者出具的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是否真实,是否多收款少开票或者故意错填日期等等。经营者是否在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上以“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等“告示”性语言来排除消费者退还有瑕疵商品的权利。有此类“告示”性的语言,其内容无效,(处理商品除外)该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仍可作为消费者主张自己权利的凭证。 三是保留好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如在购物凭证遗失的情况下,消费者能以其它证据确定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利主张也可以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支持,但是提供其它证据往往是困难的。还应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保修证、信誉卡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只有与购物发票一同使用时才更具有法律效力。 五、消费者投诉中常见的“证据”问题 一是没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只是口头认定,而经营者不认可的; 二是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但未加盖印章或未标明经销商的具体名称,从而造成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三是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但经销商在销售商品时还附加了许多口头承诺,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无法证实的; 四是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但权益受到侵害超过法定时效的。 消费者调研报告3 观察法是在自然情况下,观察者依靠自己的视听器官,通过消费者的外部表现(动作、行为、谈话),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了解消费者的言语、行动和表情等行为,并把观察结果按时间顺序系统地记录下来分析原因,用以研究消费者心理活动的规律。它是心理学的一种基本调查研究方法,观察法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观察法 直接观察法是指调研人员到现场观察发生的情形,用以搜集信息。例如,在进行商场调查时,调研人员并不访问任何人,只是观察现场的基本情况,然后记录备案。一般调研的内容有某段时间的客流量、顾客在各柜台的停留时间、各组的销售状况、顾客的基本特征、售货员的服务态度等。 在特定条件下,当消费者难以配合调查研究的实施时,应采取直接观察法。如消费者面对某些敏感性、私密性的问题而不好回答或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回答提问时,就应通过这种方法,直接观察他们的行为表现,记录他们的行为方式或行为时间,以此来达到研究的目的。 在自然条件下,仅凭观察者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是难以完整记录下消费者复杂的行为活动的,加之观察结果容易受观察者个人的态度、观念和周边具体环境的影响,即使观察者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其观察结果也难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现代运用这种方法,要借助于先进的记录工具,如录音、录像、照相等器材。 2、仪器观察法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许多电子仪器和机械设备成为对消费者进行心理调查的工具。例如,经过被调查者的同意,可以在家用电视上安装一个监视装置,记录下这台电视机的开关时间、收看哪些频道、收看时间如何等。再如,在测定广告效果时,可以借助照相机照下人们的眼部活动,观察瞳孔的变化,分析广告设计对人们注意力的影响。另外,目前有些超级商场配备了整套监视装置,分析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当然,在这一方法实施之前,要注意维护好这些设备的质量,以保证其正常地、有效地运行。 3、实际痕迹测量法 该方法是指调研人员不是直接观察消费者的行为,而是通过一定的途径来了解他们的痕迹和行为。比如,某商场为了调查顾客购买电器后的反应,可到各维修点调查哪些产品维修最多、哪些部件替换最快、消费者的评价等。国外有家饮料公司曾根据垃圾站饮料瓶的回收状况,来分析消费者的口味偏好。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直观,观察所得到的材料一般也比较真实、切合实际。这是由于消费者是在没有被施加任何影响、没有干扰的情况下被观察的,是一种心理的自然流露。观察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具有一定的被动性、片面性和局限性。因此,观察所得到的调查材料本身还不足以区分哪些是偶然现象,哪些是规律性的反映。 ;
超市的调研报告
超市的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超市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超市的调研报告1 认真抓好农村商品连锁店和超市的发展工作,推进农村商品连锁经营,促进农村商品流通,是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兴业富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在区委一届一次全委会提出的“城镇带农村,工业带农业,城乡一体共繁荣”基本战略指引下,我区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配送连锁店和便民小超市得到了一定发展,诸如医药用品、家用电器、石油、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连锁配送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农村消费品市场也日趋活跃。但由于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和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制约,当前,农村商品配送连锁店和便民小超市还存在商品连锁规模小、经营服务管理水平低下、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也抑制了农民消费,延缓了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市场化进程。 一、我区农村商品连锁店和便民小超市的发展概况 全区下辖27镇(乡)3个办事处,辐员面积2402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2.89万人。农村经济总收入15.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68元,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67亿元,人均消费额1088元。截止目前,全区以药品、家用电器、石油、烟花爆竹和工副食品为主按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的方式组建的连锁店及便民小超市已达86个,年销售额万元左右,占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左右,为推进我区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具体做法是: 1、吸纳加盟连锁。 通过吸纳加盟连锁店方式,推进商品连锁经营。在黔江城区建立配送中心,在各镇(乡)吸纳“夫妻店”、“家庭店”加盟,按照“六统一”的运行模式,即“统一标识、统一供货、统一检验、统一监督、统一配送、统一价格”,改造组建连锁店,实行配送连锁经营。目前,和平药房、天圣大药房、同泰药房、志诚药房、同济药房等各大药房采取这种方式设立了连锁店,初步形成了自己的销售终端市场。 2.直营销售连锁。 采取在黔江城区建立商品零售公司(或连锁配送中心),并根据经济流向,按照连锁配送经营的运行模式,由零售公司(或连锁配送中心)直接在各镇(乡)新建商品连锁店。目前,海昌电器、凌云石油等企业已在石会、沙坝、冯家、濯水等镇(乡)设立了连锁经营店或自选便民小超市,实行连锁经营。 3.骨干商品连锁。 严格按照合作制原则,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以喜礼烟爆公司为依托,以供销社传统经营项目-烟花爆竹为载体,采取牵头兴办、参股联办、下岗职工领办、农(居)民自办等方式,在城市社区、当道村、中心村、农民新村规范组建了26个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社主要经营农资超市、工副食品超市和农村文化娱乐等,对入社社员实行销售优惠和二次返利。目前,这个以烟花爆竹为骨干的商品连锁营销网络已基本形成,年销售额60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商品连锁经营规模还不大。 目前,我区农村仅有部分药品、家用电器、石油、烟花爆竹等实现了连锁配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副食品经营仍然存在“散、乱、弱、小”,维持目前的经营现状远远不能满足农村日益增收的消费需求,因此,我区农村的商品连锁经营和超市发展还任重道远。 2.经营服务管理水平还不高。 按照现代流通方式和连锁经营要求,对已实行连锁配送经营的药品、家用电器、石油和烟花爆竹,通过“连锁配送中心-加盟连锁店(直营销售店或综合服务社)的运营模式,实现业务对接,使集中采购、配送、销售互为保障,形成整体,真正实现连锁规模化和效益化。一是按连锁经营的模式进行注册登记;二是严格按照“六统一”规范业务运作;三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市场经营秩序非常混乱。 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广大农民无法辨别真伪,形成市场无序竞争。如按照“一主二辅”的多渠道农资经营体制,农资经营的主渠道是供销社,辅助渠道是农业三站和农资生产厂家的销售网点。但由于供销社和农业三站的主辅经营渠道缺失和市场监管松弛,造成农资经营市场价格高低不一、质量参差不齐,随意哄抬价格和恶性竞争随处可见,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 三、建议 1、加快推进农村商品经营连锁化经营。 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扶持我区农村商品连锁经营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黔江城区各大超市到各镇(乡)发展连锁直营店、加盟连锁店和超市,在当道村、中心村和农民新村建立综合服务社(或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通过示范引导,逐步形成以黔江城区为重点、镇(乡)为骨干、村为为基础的消费品零售网络。规范和整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逐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 2.加快建立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供销社在正阳物流园区建立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的连锁化。 3.加大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 以加快农村商品连锁经营为契机,整治和规范农村商品流通市场,打击和查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杜绝各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全面净化我区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真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超市的调研报告2 校超市作为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大部分师生的首选购物场所,超市的商品价格与服务质量无疑与师生的生活息息相关。超市价格的合理性,服务的到位与否,无疑也是师生极为关心的问题。 1调研背景 为了了解学校超市商品价格的合理性与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师生权益,xx年11月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会权益常务部进行细致策划,组织进行了这一次超市调研。希望通过这次超市调研规范商品价格,提高本校超市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更好的购物环境。 2调研对象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学服超市;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校园超市;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校园超市以及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校园超市。 3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表单定制,实地调研,综合调研三种方式。 表单定制:权益常务部综合了之前超市调研的调研结果,根据同学们的`需求,有针对性的选取了样本,制定了详细的调查项目表单。 实地调研:权益常务部组织调查小组前往本校超市进行价格调查,以确保获得数据的准确性。 综合调研:为了了解本校超市存在的不足,增强对比性,权益常务部同时组织了三个调查小组前往北京工商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与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进行调研。 4调研结果 1、商品丰富度 本次调研共选取182个样本,涉及饮品、水果、休闲食品、生活用品、文具、体育用品和日常用品,我校实有商品数158件,实有百分率达到86.8%,为调研四校中商品丰富度最高的学校。 通过对具体商品的分析我们发现,虽然我校超市有部分商品暂缺,但并不存在一类商品缺失的情况,能满足绝大部分学生的需求。相比之下,我们发现其他学校的超市普遍存在水果和体育用品较少甚至无货的情况,同学们有时需到专门的水果店和体育用品店购买水果及体育用品,而我校超市在上述两类商品中不存在缺货现象,并且水果种类丰富,品种齐全,体育用品大体上能满足大部分同学锻炼身体的需求,这给同学们提供一些了便利,为同学们健康生活创造了条件。 商品丰富度较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商品丰富度的提高一方面在于商品自身种类的增加,而另一方面在于提高商品的价签完善程度,避免商品价签丢失的情况出现。商品种类增加时一个需要调研和跟进的略长期问题,短期来讲希望我校超市能注意到货架上价签的可读性与准确性。 2、商品价格 在价格方面,从上表发现我校有约20%的商品价格在周边学校价格中为最高价,约有63%的商品处于中等价位,与2016年上半年调研结果对比发现超市高价商品比例有所下降,中等价位的商品的比例有大幅上升。 在本次的调查中我们还发现有以下现象: ①.我校大多数商品价格与周边学校同种或同类商品价格基本持平或处于较低价位,部分价格高于周边学校商品价格。零食及生活用品大多处于价格最优或与其他院校同种商品基本持平状态。 ②.我校的饮品价格处于平均偏低水平,其中选取的12个样品中有10个样品的价格与其他周边院校同类商品持平,而其余2个价格低于其他学校的价格。而与去年相比,我校的饮品价格基本持平。 ③.文具方面,纸质产品较上半年价格变化不大,增加了0.2元,而其他三所学校却有较大幅度的增价(0.5-1元)。小型文具(胶水,剪刀等)的价格普遍低于其他学校,具有价格优势。但是在笔记本和文件夹的价格略高于其他学校,并且比之上半年的价格也有增加,可以考虑引进更为物美价廉的同类产品,来满足不同同学的需求。 ④.日用品明显出现了价格区间较大的情况,原因在于这样能使同学们的选择余地更大。相比其他学校,我校的价格区间明显大于其他学校,这样能使我们拥有了更大的商品价位选择范围。我校日用品的最低价与其他学校基本持平(部分最低价略高或略低于于其他学校),最高价大部分高于其他学校。主要价格商品平均价格(如洗发露、牙膏等)高于其他院校20%左右,这一点可能需要超市进行更多的衡量。 ⑤.在水果方面,我校有3类水果的价格高于其他学校,且高出幅度均大于1元,此类水果价格相比不占优势。其他水果的价格均价均与其他学校基本持平或低于其他学校1~2元以内。我校的水果价格与其他学校相比基本持平,个别水果价格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是与今年上半年相比,价格有所下降,同时我校的水果种类较其他学校种类较多,价格区间也较大,方便了同学们的选择。 3、往期对比 通过与上次调研结果的比较,我们发现,上次调研中提出的一部分生活用品价格处于持平或较高价位的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约有63%的生活用品价格与平均值持平,20%的商品价格仍高于平均值,并有部分商品价格处于四校最高。此外,水果价格较高的问题部分得到解决,并且水果种类增加,在水果方面,我校超市还需进一步改进。在文化用品方面,文件夹和笔记本的价格偏高,价格区间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满足不同同学的消费需求。 超市的调研报告3 慈善超市是以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为依托,以解决社会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以有针对性的募集和发放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或社会救助机构,它包括奉献超市、爱心家园、真情超市等,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在基层的重要平台。 一、我省慈善超市总体情况和运作模式 自20**年民政部发出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知后,我省相继设立慈善超市,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建立慈善超市307家,其中县、市、区级51家;街道、乡镇级185家;社区村级70家。截止2005年底统计,全省已累计接收捐赠物资价值1384余万元,受救助人数62927人次。慈善超市已成为我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我省慈善超市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单独店,一般由街道、乡镇举办;二是县(市、区)级设物资调剂中心(一般不直接对外运作), 在街道(乡、镇)、社区开连锁店;三是流动超市,主要针对农村群众,不定期地在辖区农村各点摆摊,进行捐赠物资调剂和发放。 (一)机构设置 我省的慈善超市一般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县级调剂中心,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或慈善总会牵头负责,依托县(市、区)社会捐赠工作站(残联、民政帮扶救助中心等)开展工作。街道(乡镇)的慈善超市由民政办公室(科)牵头负责,依托街道捐赠工作点(帮扶救助站、基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社区的慈善超市一般为街道(乡镇)的连锁点(目前村级建慈善超市还较少)。 慈善超市的设立方式分为: 独立门店式。一种是单独建房设慈善超市;另一种是租用房子设慈善超市。这种独立门店式的慈善超市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规模,便于对辖区群众开放和超市正常运作,但其运行成本较高。 合理利用式。即利用已有的街道(乡镇)、社区办公场地举办的方式。在办公场地较为宽松的前提下,腾出几间用作慈善超市,这种形式不但大大降低成本,且便于管理,还方便辖区困难群众领取物品。但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原先办公场地就十分有限的地区就较难办到。 联合举办式。即与商业超市或当地供销社超市联合举办等方式。在当地商业超市划一个区域,辟为慈善超市区或柜台。与供销超市联营的方式,也就是与供销超市协议,救助对象凭一定数额的“爱心券”在超市内领取必要的生活用品。这两种方式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区域网点多,物源丰富,方便了受助对象。但其也存在接收捐赠物品较难的问题,难以达到物品调剂的作用。 流动集市式。也称“流动超市”,即慈善超市举办者购置或(租)借用车辆,定期不定期地在相对偏远的农村流动运作,用集市摆摊的方式,让救助对象领取物品,并接收物品捐赠。 (二)人员构成 慈善超市须有一定的人员对其进行管理。为使慈善超市能正常运作,服务辖区群众,各地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安排工作人员管理慈善超市。主要有以下几种: 直接聘用。慈善超市开办时,在社会上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在本辖区内招聘。其有利的一面是,可全身心地投入超市工作,还能解决一定的就业问题。不利面是增加了超市的运行成本。 兼职。慈善超市工作人员由慈善机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兼任,其工资报酬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此举能降低超市运作成本,但也造成上述单位人员紧张的状况。 义工。利用辖区志愿者从事或协助从事慈善超市的日常工作。此举不失为一种暨节约成本又能倡导志愿服务精神的好举措,也非常符合慈善超市举办初衷。但全部用义工来完成超市工作还不现实。 义务劳动。由辖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困难家庭或外来务工人员义务出工,协助慈善超市部分工作。但它不可能完成解决超市用人问题,超市还必须配专人进行管理。 (三)物资筹集 慈善超市的开设,给献爱心者提供了一条方便渠道,有利于更快更实在地帮助困难群众。慈善超市建设的初衷就是:有些居民将家中的闲置物品收集起来,捐到慈善超市;有些企业也有一些想捐赠的商品,可以通过慈善超市捐赠;民政部门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机构平时接收的捐赠物品,或在每年对口支援“捐赠月”活动中多余的捐赠物品,用于充实慈善超市。上述这些捐赠物品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由辖区困难群众按一定需求免费领用。因此,“慈善超市”这种新型的物资交流平台,把社会上闲散的物资收集起来,实现扶贫帮困活动的日常化、长期化,是传统的扶贫帮困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这个平台,改变过去那种“你捐我受,捐非所需”的尴尬局面。改变原先单一的以慰问为主的救助形式,从更大程度上满足不同困难户的不同需求。从调查来看,我省慈善超市的物资筹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群众自发捐赠;企业捐赠;民政部门组织捐赠;出资购买和物资调剂。 (四)资金运作 要使慈善超市能正常运转,除必要的物资筹集、储备外,还必须有必要的资金投入来支撑。慈善超市大多开设在城镇,一般开一家100平方米的超市年租金总在10万元左右,有些地方的超市场地为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出资建造,虽无需租金,但如果用于出租或作为其他用途,同样也能产生很大的价值。超市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按一家小规模超市用2名工作人员来计,每年至少要支付2万元左右的工资。其他费用视不同情况而定,加起来数目也不小。调查得知,目前慈善超市运作资金主要用以下方式解决:一是政府扶持,由民政部门申请地方财政,或乡镇、街道用本级财政,解决慈善超市场地建设经费或租用;工资开支和物资管理等费用。二是公益性民间组织出资,如慈善机构、残联等组织,将募集的部分善款用于慈善超市运作,超市物品的购买等。三是辖区党政机关、部队、单位;社会上企业、个人的捐赠款,用以补充。四是超市通过商业性用作所得的营业收入,即面向普通群众所定的爱心价、市场价出售超市物品所获得的利润。但目前来看这部分的收入还十分有限。 (五)服务模式 慈善超市作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平台,是连接捐赠者与受助者之间的一座“爱心桥梁”,它直接面对的主要是辖区困难群众、低保户、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户;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热心公益慈善捐赠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因此,慈善超市有着高于一般商业企业的运营模式、管理制度和人性化服务要求。目前,我省各地为办好慈善超市,均相应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用以规范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为规范慈善超市的运作,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建设管理办法,制定了物资筹集、接收、保管、安全、发放和领取等制度。对于物品的接收,规定了工作人员在接收捐赠物品时,要当场清点,填写清单,确保捐赠帐、物准确无误;向捐赠者开具收据、捐赠凭证,及时建立台帐;物品接收后,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储存。对于物品的发放,各地民政部门则根据当地实际,给困难家庭发放储有一定金额或点数的“爱心卡”,凭卡到所在地慈善超市领取相应金额的慈善物品。超市内部定期公布物资的接收及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为提高慈善超市的服务质量,各地超市都制订了《店长职责》、《工作人员职责》、《文明用语》、《服务规范》等制度,并公布上墙。工作中持证上岗,规范服务,热情接待,使用文明用语。其中负责组织、宣传、发动、指导辖区居民、单位进行经常性捐赠活动,作为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老弱病残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由工作人员主动为其送货上门。亲切而又规范的服务,使慈善超市在居民群众中有很好的口碑。 二、慈善超市存在问题 慈善超市在我省仅存在两年多时间,作为新形势下社会救助的一个新举措,一种新的尝试,虽已引起社会一定的关注度,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但总体上还是处于逐步完善与探索阶段,在运作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初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名度不高。慈善超市作为新生事物,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尤其是需要主管部门的支持;需要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去了解和关心此事。而目前远未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有的老百姓可能知道有这么个名称,但并十分清楚其作用、功能、运作方式,社会特别是企业参与度还很低。这与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宣传力度的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网点布局不匀。从全省307家慈善超市来看,大部分设在有一定条件的,人口较集中的城镇,尚未形成区域均匀的网络,尤其在欠发达地区设得很少。建得多的市已达88家,而少的地方全市仅4家。慈善超市布局的不合理,造成了困难群众难以全面地得到救助,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往往要由镇村组织车辆到城镇统一去领,领取物品相当不便。 (三)供求不平衡。调查发现,来慈善超市领取物品最多的是油、盐、米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旧衣被、其他旧日用品领用人极少,甚至无人问津。然而,超市所接收的却大量是后者,油、盐、米等几乎无人捐赠,只能用现金购买。这样,既影响捐助者积极性,又造成捐赠物品的很大浪费,超市接收大量的旧衣被,只能束之高阁,既费场地,又费人力。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企业、商家的参与度并不高,他们正是最有可能捐赠油、盐、米等日用品。为此,要求有关部门、慈善超市举办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有关企业、商家参与,争取他们捐赠,显得尤为重要。 (四)资金投入过大。以一家中等规模的慈善超市为例,店面年租金5万元,工作人员2人年支付工资约3万元左右,用资金购买发放物品每年约10万元,加上物品清理、消毒、运输等费用,超市维持运行基本费用一年须在20万元左右,而所接收的捐赠款却很少。目前这些费用大多由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担,长此以往超市长效运转较为困难,甚至难以为继。 三、几点建议 (一)定位准确,搭建救助平台 慈善超市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围绕“政府倡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思路来展开,逐步将慈善超市转交民间组织运营,使其逐步走向社会化、民间化、专业化。其目的是努力营造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力量承担更多的捐助义务。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丰富和完善社会捐助制度,让捐助者更直观地看到捐助效果,扩大社会捐助参与面,激发人们扶贫帮困的热情的。 (二)扩大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慈善超市作为新生事物,如何引起普通老百姓的关注,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去了解和关心此事,就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进行慈善政策宣传,弘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提高企业参与奉献爱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自我宣传力度。通过建捐赠网站,设捐赠热线电话,开通慈善捐赠快车,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定期收集和统计贫困群众的需求,发布求助需求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按需求捐助物品,使捐助资源的利用达到最优化。 (三)积极探索,合理整合资源 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慈善超市运作模式。把建立慈善超市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慈善超市整合社会扶贫帮困资源,实现救助资源的合理运用,增强扶贫帮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探索慈善超市建设与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敬老院、避灾中心、救助站、商业超市等场所结合,推广农村流动超市,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服务网络,使之有利降低成本,提高利用率,形成点多面广格局,并可以向偏僻乡村覆盖和延伸。 (四)拓宽渠道,形成长效机制 鉴于慈善超市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设立、运作、模式、布局等,随着区域的不同而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调查发现,各地为办好超市,想出了许多切合当地实际的做法和经验,对促进慈善超市的健康发展,降低运作成本,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十分有利,值得借鉴和推广。 1、倡导社区志愿服务。大力推广和发展志愿者队伍,整合社区志愿者力量,积极争取志愿者服务延伸与到慈善超市,义务为慈善超市作宣传,自愿参与慈善超市的物资采购、入库、发放、配送、卫生清理、安全消毒等管理。 2、扩大服务范围。慈善超市不光是物资的筹集和发放,应扩展其服务内容。如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自力更生,依靠劳动实行自我救助;向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延伸服务,参与社区或慈善超市活动,享受相应的工作报酬。组织他们参与慈善超市劳动,或参与社区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管护车辆、公益性宣传、环境卫生清理等活动,并实行通过劳动获取分值的办法,一定的劳动量给予一定的计点分,凭点数可以在慈善超市领取一定的生活用品。 3、争取企业支持。在积极倡导企业向慈善超市献爱心,捐款、捐物的同时,可利用企业的优势为超市提供部分免费服务。如对接收有旧衣被进行清洗、消毒、包装;对捐赠的旧家用电器进行修理、检测等,既保证了捐赠物品的整洁、安全,又降低了超市人力、财力的投入。 4、拓展慈善捐赠形式。慈善超市接收的捐赠不仅仅是款物,还可以有各种服务。如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提供文化服务,为困难人员义务培训就业技能,为困难家庭孩子免费家教;捐技术,为慈善超市义务修理、检测捐赠的旧家电;甚至捐宴席,为困难老人过生日提供免费生日酒席等等。各种捐赠,虽方式不同,但都能体现大家对慈善超市的关注和投入。 ;
超市调查报告
超市调查报告范文 超市调查报告(一) 大家都知道绿色食品有益于身体健康,它是指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通常都称之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定名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绿色食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磺和标签规定。 产品或产品的主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的含义是什么? 产品或产品的主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是指:农业初级产品或食品的主要原料,其生长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及水域、上游、上风口没有污染源对该区域构成污染威胁。使该区域内的大气、土壤质量及灌溉用水、养殖用水质量均符合绿色食品大气标准、绿色食品土壤标准、绿色食品水质标准。并有一套保证措施,确保该区域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环境质量不下降。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操作规程。 种植业的操作规程系指农作物的播种、施肥、浇水、喷药及收获等各个生产环节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其无公害生产控制的主要内容是:(1)植保方面,农药的使用在种类、使用浓度、时间、残留量方面都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2)作物栽培方面,肥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化学合成的肥料和化学合成生长调节剂的使用,必须限制在不对环境和作物质量产生不良后果、不使作物产品有毒物质残留积累到影响人体健康的限度内。有机肥的施用量产控制的主要内容是;(1)必须饲养适应当地生长条件的种畜种禽;(2)饲料原料应主要来源于无公害区域内的草场和种植基地,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3)畜禽房舍内不得使用毒性杀虫、灭菌、防腐药物;(4)不可对主畜禽使用各类化学合成激素、化学合成促生长素、有机磷和有机药物,兽药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准则》。 水产养殖过程中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养殖用水必须达到绿色食品要求的水质标准,鱼虾等水生物的饵料,其固体成分应主要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区域。 食品加工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不能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色素、防腐剂、品质改良 必须达到保持或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的程度品种选育方面,选育的品种尽可能地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并对病虫害有较强的抵抗力。 畜牧业生产的操作规程系指:畜禽在选种、饲养、防治疾病等环节必须遵守的规定。其无公害生剂等添加剂。允许使用的要严格控制用量,禁用糖精及人工合成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包装材料的选用、产品流通媒介都要具备安全无污染条件。 绿色食品的卫生标准内容是什么? 绿色食品最终产品必须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部门依据绿色食品卫生标准检测合格,绿色食品卫生标准参照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制定,通常高于或等同现行标准,有些还增加了检测项目。绿色食品卫生标准一般分为三部分: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和细菌等。农药残留通过检测杀螟硫磷、倍硫磷、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666、DDT、二氧化硫等物质的含量来衡量;细菌通过检测大肠杆菌和致病菌等来衡量,另外,有些产品的卫生标准中还包括黄曲霉毒素和溶剂残留量等。 例1:粮食类产品的绿色食品卫生标准检测项目有:磷化物、氢化物、二硫化碳、氯化物、氢化物、黄曲霉毒素B1、七氯、艾氏剂、狄氏剂、666、DDT、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杀螟硫磷、倍硫磷、砷、汞、镉,共二十一项指标,而常规的粮食类产品卫生检测项目只检测马拉硫磷、磷化物、氢化物、二硫化碳、氯化物、砷、汞、666、DDT、黄曲霉毒素B1等十项指标。 例2:全脂加糖奶粉的绿色食品卫生标准检测项目有:铅、铜、汞、砷、锌、硒、硝酸盐、亚硝酸盐、666、DDT、黄曲霉素、抗生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十五项指标。奶粉常规卫生检测一般只检测细菌、大肠茵群和致病菌。 这就是绿色食品卫生标准和普通食品卫生标准在检测项目方面的区别所在。 食品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食品污染主耍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工业废弃物污染农田、水源和大气,导致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聚积;二是随着农业产品使用量的增加,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残留在农产品中;三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一些化学色素、化学添加剂的不适当使用,使食品中有害物质增加;四是贮存、加工不当导致的微生物污染。品标志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广告用语及用于食品系列化包装的标准图形、编号规范均作了严格规定,同时例举了应用示例。 《农业部“绿色食品”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绿色食品产品出厂时,须印制专门的标签,其内容除必须符合国家GB7718—94标准外,还应标明主要原料产地的环境、产品的卫生及质量等主要指标。 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装璜、商品的标签有什么特殊规定? 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装磺应符合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的单位,应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产品的内外包装,《手册》对绿色食 绿色食品标志含义?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正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特定的产品质量的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什么是绿色食品工程? 所谓工程是指将自然科学原理应用到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去而形成的学科的总称。绿色食品工程是指将农学、生态学、环境科学、营养学、卫生学等多学科的原理运用到食品的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以及相关的教育、科研等各环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优质食品的产供销管理系统。 绿色食品工程注重生产基地、环境和食品监测、市场运行、科研教育等各子系统之间的结构和联系,通过标志管理等方法,宏观调控系统因子。各层次之间的平衡,使其达到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以市场为先导;无污染的原料基地为基础;环境监测、食品检验为保证;教育培训、宣传为推广手段;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动生产条件的优化、耕作技术的改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逐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结题报告:绿色食品是对人体健康有益的食品,它不添加化肥、农药、添加剂等对人体有害的药剂。可以达到国家要求的绿色食品能让人们的身体更加健康。 超市调查报告(二) 20**年的暑期,本人回家应聘了加多宝凉茶的促销。在为期一个月的实践中,学到了超市的管理与运营。得到了锻炼又学到了课本之外的知识,增长了自己的见识。我们也用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北京华联超市尽了自己微薄之力。在第一次面试培训中,还算顺利的通过,但是收获之一:态度一定要端正,在第一次的面试中时间性非常重要。以下就是我工作的每日安排和实践总结。 一、华联超市概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华联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是一家全国性扩张的超市连锁企业,主营大型综合连锁超市和生鲜超市,在全国19个省市均拥有店面,向顾客提供物美价廉,品质优良的生鲜、食品、百货等民生必需品,经营品项达六万多种。生鲜业务作为经营的核心,公司建立了生鲜商品基地及生鲜加工配送中心,直接采购上柜,保证了生鲜商品价格低廉、新鲜美味。公司还建立了全国连锁超市的VPN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全国门店销售数据的实时通讯,为加强预测及正确决策提供保障。 在我省(青海省)西宁市长江店,为BHG生活超市,经营品项上万余种,BHG生活超市拥有生鲜商品基地及生鲜加工配送中心,直接采购上柜,保证质量。 二、每日工作 每天我的上班时间10:00—19:00,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加多宝凉茶的上货及销量,另外协助超市里其它员工上货。上货的原则就是“先进先出”,这样保持超市里物品的不过期。还要定期对于台面进行擦拭,保持清洁。另外在活动期间还要做好关于赠品的发放及时到公司去领取,在特殊时期做好活动主题的宣传: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 短短的一个月实践生涯结束了,它让我明白到一个没有社会经验的人就像一艘没有鸵的船,永远漂流不定,只会到达失望、失败和丧气的海滩。在做推销员的这段时间里,使我总结出了自己之所以能很快着手推销工作的几个要点:(1)必须经常保持笑容,这样会给客户留下好的印象。(2)必须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如果口才不好,不要拿到好的销售成绩。(3)信誉是人的生命,更是事业的生命,做推销这行不要骗人,欺骗顾客就是在欺骗自己,良好的.信誉才能成功。 三、实践总结: 在实践的过程中,不管是自身、公司还是超市本身都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自身:前期学习不够,对公司的了解不深入,导致正式上班不能很好的应对各种突发的事件,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另外销售方面的技巧也有待提高,理论的基础还是够扎实,相关的销售心理学还有推销的技巧各个方面的理论知识都需要有进一步的提高、 (二)公司的业务员办事效率有待提高,尤其是质量检验报告的打印和发送,几乎每次都会出现错误,检验报告一旦出错货物就不能收进仓库,冷藏的货物容易变质。一连串的问题都会出现,影响销量。 (三)华联超市的长江店超市销量与其他的超市相比销量一直不是很理想,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员工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例如,同样一个超市各个部门的员工都不和睦,果蔬区的拉货车即便是空着也绝对不会借给急着找车子拉货的其他员工,赠品的申请程序过于繁琐,浪费员工的很多时间。超市的货物格局也是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零食区分成了两个,一个崽二楼一个在三楼,不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另外,超市本身的员工分工就很不合理,没有把任务分配清楚,各个区的责任没有落实好,导致出现了问题找不到负责人。 (四)实践体会: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感慨良多总结有一下几点 (一)要想做好工作,良好的沟通是关键。 无论是与同事还是顾客,沟通都是很关键的,尤其是工作之初,很多事情都需要良好的沟通,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沟通不好,事情解决不了,影响心情,销量就会降低。人与人相处是一门很有学问的艺术,人与人的相互适应、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促成我们良好的人际关系,使我们处在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之中,工作质量自然就稳步上升。如此,不仅利于自己的工作利于他人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也有利于店主和顾客,营业额升高,顾客满意度上升。和谐的工作环境要靠我们自己去营造,现在到处充满着竞争,似乎身边少了许多人情味,功利之心人人皆有,但我觉得二者并不完全矛盾,我们应当权衡利弊适度改变一下心态,从而从容的面对当今的就业、从业形势。 (二)顾客是上帝,领导也是上帝。 相对于服务行业来说顾客就是上帝,只要把顾客伺候好了,一切都好办。这句话真的一点都没错,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难免遇到比较麻烦的比较刁钻的顾客,但是只要我们语气缓和点顾客还是比较满意的,黄氏牛奶的促销员就是因为说话语气重了点,结果有一位顾客在超市里大喊着要投诉她。我虽然也遇到过类似的顾客,但是其实我们能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顾客还是很不愿意惹出事端的。再者,领导也是上帝,这是我从伊利酸奶促销员被赶走的事情中领悟出来。领导是就是领导,作为领导工作上就要尊重他,服从管理,与领导绝对不能有正面的冲突。 (三)努力、努力、再努力! 虽然是短期的实践,但是暴露出了我学习很多不足之处,比如销售心理学,懂得这门学问的话我相信我会做得比现在更好。在接下来的学习中要不断的学习和摸索,不断的总结经验,学好课本知识的同时也掌握谋生的手段。希望下一个暑假实践会有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