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油罐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自备油罐一般来说到安监部门办理手续,选择安全地点储存,具体手续不同地区可能要求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自用的储油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自用柴油储存规定如下:私人在家储存,一次不可以超过1000升。
如超过规定的量就需要由新建加油站的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当地规划、消防、土地、环保等部门签署初步意见,由加油站所在地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同意后,再由中石化、中石油在当地的销售分公司分别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审批。【摘要】
自用的储油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提问】
自用柴油储存规定如下:私人在家储存,一次不可以超过1000升。
如超过规定的量就需要由新建加油站的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当地规划、消防、土地、环保等部门签署初步意见,由加油站所在地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同意后,再由中石化、中石油在当地的销售分公司分别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审批。【回答】
大型油罐应设置什么自动灭火系统
大型油罐应设置泡沫或者粉末类自动灭火系统。这是由于大型油罐都是容量一百立方米以上的,里面储存的都是液体油,而不是油气。根据液体油的特性,只有泡沫或者粉末这类具有粘粘性的物质才能有效抑制火灾,因此泡沫灭火器,粉末类灭火器比如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是最适合的。这两类灭火器对大型油罐火灾的灭火原理是通过密度大、厚度大的泡沫、粉末压缩燃烧油的空气,同时通过密度大、厚度大的泡沫、粉末覆盖燃烧面,使得热量被隔离开来,起到降温的作用,达到灭火的效果。
大型油罐应设置什么自动灭火系统
大型油罐应设置泡沫或粉末类自动灭火系统。大型油罐是指容量为100立方米以上,由罐壁、罐顶、罐底、油罐附件组成的储存原油或其他石油产品的容器,如果发生火灾,泡沫或者粉末类可以有效抑制火势。 大型油罐应设置什么自动灭火系统 大型油罐里面储存的是液体油,如果遇到火灾,泡沫或粉末类具有粘性的物质可以有效抑制火势。 大型油罐的通用附件包括透光孔、量油孔、进出油短管、放水管与放水阀、人孔、梯子和栏杆等。 大型油罐的容量在100立方米以上,一般应用在炼油厂、油田、油库以及其他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