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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一篇感人的文章

求一篇感人的文章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 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 我哭着回家, 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 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 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 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好。 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 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 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 ……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 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 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 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 ,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 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 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 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 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 小心 啊。 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

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 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 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

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 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 么也不能,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 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 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 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 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

“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

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 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 , 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2,感人的文章

抹不去的爱
五.二(唐朝)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
冬天的太阳总是能给人带来莫名的喜悦和感动。今天又是一个有太阳的日子。
推开窗,我我沐浴在暧暧的阳光里,闭住(上)眼,伸出手,我感觉阳光在我手上舞动,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香!是太阳的香味吗?淡淡的,那似有似无的香,把我迷醉了。
“嘭,嘭,嘭……”阳台上传来了妈妈拍被子的声音。难得遇上这么好的天气,妈妈还在忙着晒被子。“如果妈妈能和我一起晒太阳,那该有多好呀!”我心里想着。
记得小时候,冬天一到,妈妈总爱带着我去阳台晒太阳,妈妈总用她的大手,捂着我小手揉着,搓着,直到捂热为止。我们坐在阳光里,感受太阳的温暖,呼吸新鲜的空气,那真是惬意极了。妈妈对我说:“孩子,你知道吗,太阳是有香味的,那香味很特别,暧暧的,淡淡的,人闻到了心情会异常的好呢!”说完,妈妈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笑了,深信太阳有香味,要不,我的心情怎么会这么好?
长大了,不再和妈妈晒太阳了。学业的繁忙有时让我忘了外面的好天气。
窗外,阳光一点点淡下去,金色一点点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深幽的蓝黑色。
做完了作业,准备走进卧室休息,却发现妈妈已经为我铺好了被子。当我钻进被窝的那一刻,我闻到一阵暧暧的香味,是太阳的香味,这太阳味是妈妈为我收藏的。
妈妈没有时间像小时候那样,陪我晒太阳,可是那被褥却温暖了我的全身。小时候,抹不去的是那暧暧的太阳味,更是妈妈暧暧的爱。

3,uncle tom's cabin 英文简介和作者简介,急!

国王与我》(The King and I)是一部美国戏剧作品,其改编自玛格丽特·兰登〔Margaret Landon〕的小说《安娜与暹逻王》(Anna and the King of Siam),最早以音乐剧的型态出现,之后改编成电影。至今已成为著名的戏剧作品之一。

故事从英国女教师安娜(Anna Leonowens)应邀前往暹逻)担任暹逻王的家庭教师开始,直到暹逻王驾崩,太子朱拉隆功于父王病榻旁即位为止。

创作起源

1862年安娜·李奥诺文斯(Anna Leonowens)应暹罗王室的邀请,由新加坡前往当地担任拉玛四世的家庭教师直到1867年她搬到加拿大为止,后来她将此经历写成回忆录《安娜与国王:曼谷皇宫六年回忆录》(The English governess at the Siamese court : recollections of six years in the royal palace at Bangkok),描述暹罗王室的生活百态。

到了1944年,英国作家玛格丽特·兰登将此作品改编成小说《安娜与暹逻王》,该作不但大受欢迎,也得到1930年代百老汇女星葛楚德·劳伦斯(Gertrude Lawrence)青睐,将推荐该作给音乐剧创作搭档罗杰斯与汉默斯坦(Rodgers & Hammerstein),希望他们改编成音乐剧作品,可是两人皆兴趣缺缺,但又不愿得罪这位当红巨星,因此将创作计划搁置一旁。

1946年,《安娜与暹逻王》改编成同名电影,由雷克斯·哈里逊(Rex Harrison)和艾琳·邓恩(Irene Dunne)分饰国王与安娜。该部电影不但得到好评,也改变了理察·罗杰斯(Richard Rodgers)和奥斯卡·汉默斯坦二世(Oscar Hammerstein II)的想法,决定改编这部充满“异国情调”的小说成为他们新的音乐剧。


登上舞台
罗杰斯与汉默斯坦心中饰演安娜的女主角,自然是早先向他们推荐该题材的女星葛楚德·劳伦斯,但却始终找不著饰演国王的男主角:最早两人属意雷克斯·哈里逊或阿弗列·德雷克(Alfred Drake)等明星担当演出,但均未得到他们的同意,最后只好公开征选角色。于是,他们看上了玛莉·马汀(Mary Martin)推荐的法国男演员 — 尤·伯连纳(Yul Brynner)。除了演员之外,他们找了杰洛姆·罗宾斯(Jerome Robbins)负责编舞,全剧卡司至此大致底定。


剧情架构
剧情
全剧描述安娜·李奥诺文斯在泰国生活的情形,并以她与逻暹王之间的互动为主轴,穿插她与王室成员、首相、泰婷之间的互动。剧中焦点摆在安娜与国王之间的关系:两人由见面,共同生活而发展出似有若无的情愫,进而出现两人共舞,以及剧终逻暹王“托孤”的情节·除此之外,《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改编成的泰国式戏剧也是剧中一大特点。

注意:下文记有作品情节、结局或其他相关内容,可能降低欣赏原作时的兴致。
1862年的某一天,安娜·李奥诺文与儿子路易搭著商船来到曼谷的港口。她是受逻暹王的邀请,担任王室的家庭教师。当船尚未靠岸时,逻暹首相卡拉宏已带著手下搭船前来迎接。由于迎接阵仗十分巨大,路易不禁有些害怕。于是安娜教儿子以口哨吹出快乐的曲调,这样害怕将离他而去...。终于,首相登船迎接母女俩。他用看似谦卑实则威吓的态度与安娜说话,并要他们将行李搬到皇宫去。但安娜却十分不满:根据契约,逻暹王答应给她宫外一间房屋住,但现在他却反悔了。为此她对首相表达抗议,但首相却说自己无权处理。此举另安娜对此行感到有些后悔,但既然到了曼谷,她决定还是和首相一同前往王宫见逻暹王。

华丽的皇宫令母子两人大开眼界,但国王此时却忙于政事:此时缅甸献来了贡品 — 一名叫泰婷的美丽少女,而国王也接受了她。而安纳趁著国王准备离开座位时,冲入厅堂要求国王履行约定,给她一间房屋。但国王毫不理会,只派皇后香夫人为她安顿行李,并令其先住在皇宫后,便自行离去。
1.《国王与我》(http://www.imdb.com/title/tt0049408/)
2.在互联网电影数据库(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A%92%E8%81%94%E7%BD%91%E7%94%B5%E5%BD%B1%E6%95%B0%E6%8D%AE%E5%BA%93&;variant=zh-cn)
3.百老汇网络数据库上的《国王与我》(http://www.ibdb.com/production.asp?id=1935)

4,@的英文怎么说

@的读音:[ət]。 @= at,读音就是at的读音。 at 英 [ət] 美 [æt,ət] prep.(表示位置)在;在(某时间或时刻);以,达; 向,朝。 n.阿特(老挝辅币单位,100 阿特 = 1 基普)。 扩展资料: @的出现来历: 汤姆林森要完成的工作是如何确保这个邮件抵达正确的电脑。他需要一个标识,以此把个人的名字同他所用的主机分开。@——汤姆林森一眼就选中了这个特殊的字符,这个在人名之中绝对不会出现的符号。“它必须简短,因为简洁是最重要的。” 它出现了,@是键盘上唯一的前置标识。我只不过看了看它,它就在那里,我甚至没有尝试其他字符。”这样一来,既可以简洁明了地传递某人在某地的信息,又避免了电脑处理大量信息时产生混淆,第一数字地址传递tomlinson@bbntenxa就应运而生了。 于是,就有了我们使用的电子信箱的表示形式:人名,代码+@+电脑主机或公司代码+电脑主机所属机构的性质代码+两个字母表示的国家代码。这使得电子邮件得以通过网络准确无误地传送,而且赋予符号@一个全新的含义。